領取《獨生子女證》,需夫妻雙方 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
領取條件,領取手續,享受待遇,
領取條件
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取手續
夫妻雙方需從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辦事處)計生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到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審批蓋章,無單位到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審批蓋章,然後經戶籍所在地鄉(鎮、辦事處)計生辦核實審批後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享受待遇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為止,發給獨生子女獎勵費,獨生子女獎勵費為每月10元。農村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獎勵費為每月20元。
所需獎勵費分別由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各承擔一半。父母為農牧民或城鎮低保對象的獎勵費,由各鄉、鎮、辦事處從計畫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組織的職工增加產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