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丙烯乾混懸劑,本品可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 上呼吸道感染(1) 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2) 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竇炎。2. 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發作。3. 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黴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頭孢丙烯乾混懸劑
- 漢語拼音:Tou Bao Bing Xi Gan Hun Xuan Ji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理毒理,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頭孢丙烯。
性狀
本品為類白色或淡黃色或淡橙黃色粉末,加水振搖後呈粉紅色混懸液。
適應症
本品可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
(1) 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
(2) 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竇炎。
2. 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發作。
3. 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黴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
1. 上呼吸道感染
(1) 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
(2) 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竇炎。
2. 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發作。
3. 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黴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
用法用量
口服。
配製方法:本品每瓶含頭孢丙烯3.0g。先搖松粉末,分兩次加飲用水配製成60m1溶液,即250mg/5m1,搖勻後服用,以塑膠量杯量取。
1. 成人
(1) 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1次;
(2) 下呼吸道感染: 一次0.5g,一日2次;
(3) 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一日0.5g,分1次或2次服用;
(4) 嚴重病例:一次0.5g(10m1),一日2次。
療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日。
2. 小兒(2~12歲)
(1) 上呼吸道感染:按體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2) 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按體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
3. 小兒(6個月~12歲)
(1) 中耳炎:按體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
(2) 急性鼻竇炎:按體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3) 嚴重病例,一次15mg/kg,一日2次。
療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日。
4. 腎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應按下表調整劑量:
*血液透析可清除體內部分本品,因此應在血液透析完畢後服用。
5. 肝功能受損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配製方法:本品每瓶含頭孢丙烯3.0g。先搖松粉末,分兩次加飲用水配製成60m1溶液,即250mg/5m1,搖勻後服用,以塑膠量杯量取。
1. 成人
(1) 上呼吸道感染:一次0.5g,一日1次;
(2) 下呼吸道感染: 一次0.5g,一日2次;
(3) 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一日0.5g,分1次或2次服用;
(4) 嚴重病例:一次0.5g(10m1),一日2次。
療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日。
2. 小兒(2~12歲)
(1) 上呼吸道感染:按體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2) 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按體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
3. 小兒(6個月~12歲)
(1) 中耳炎:按體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
(2) 急性鼻竇炎:按體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3) 嚴重病例,一次15mg/kg,一日2次。
療程一般7~14日,但β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日。
4. 腎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應按下表調整劑量:
*血液透析可清除體內部分本品,因此應在血液透析完畢後服用。
5. 肝功能受損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不良反應
頭孢丙烯的不良反應與其他口服頭孢菌素相似,主要為胃腸道反應,包括腹瀉,噁心,嘔吐和腹痛等。亦可發生過敏反應,常見為皮疹、蕁麻疹。兒童發生過敏反應較成人多見,多在開始治療後幾天內出現,停藥後幾天內消失。
其他不良反應較少,包括:
肝膽系統: AST(穀草轉氟酶)和ALT(谷丙轉氨酶)升高。偶見鹼性磷酸酶和膽紅素升高。膽汁淤積性黃疸罕見。
中樞神經系統:眩暈,多動,頭痛,精神緊張,失眠。偶見嗜睡。所有這些反應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統:白細胞減少、嗜酸粒細胞增多。
腎臟: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樣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癌癢和陰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無論是否巳明確其與頭孢丙烯的因果關係,在上市後監測中均少見。包括過敏、血管神經性水腫、結腸炎(包括偽膜性結腸炎),多形性紅斑、發熱、血清病樣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症和血小板減少症
頭孢菌素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除上述所列使用頭孢丙烯發生的不良反應外,頭孢菌素類藥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應和實驗室檢查異常:
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出血、腎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壞死、中毒性腎病、凝血酶原時間延長、Coomb試驗陽性、LDH增高、全血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有幾種頭孢菌素藥物與癲癇發作有關,特別是腎功能損傷患者未減少用藥量時(見“劑量和用法”)。如與藥物治療有關的癲癇發作,應停用藥物,並根據臨床表現進行抗驚厥治療。
其他不良反應較少,包括:
肝膽系統: AST(穀草轉氟酶)和ALT(谷丙轉氨酶)升高。偶見鹼性磷酸酶和膽紅素升高。膽汁淤積性黃疸罕見。
中樞神經系統:眩暈,多動,頭痛,精神緊張,失眠。偶見嗜睡。所有這些反應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統:白細胞減少、嗜酸粒細胞增多。
腎臟: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樣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癌癢和陰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無論是否巳明確其與頭孢丙烯的因果關係,在上市後監測中均少見。包括過敏、血管神經性水腫、結腸炎(包括偽膜性結腸炎),多形性紅斑、發熱、血清病樣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症和血小板減少症
頭孢菌素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除上述所列使用頭孢丙烯發生的不良反應外,頭孢菌素類藥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應和實驗室檢查異常:
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出血、腎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壞死、中毒性腎病、凝血酶原時間延長、Coomb試驗陽性、LDH增高、全血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有幾種頭孢菌素藥物與癲癇發作有關,特別是腎功能損傷患者未減少用藥量時(見“劑量和用法”)。如與藥物治療有關的癲癇發作,應停用藥物,並根據臨床表現進行抗驚厥治療。
禁忌
對本品及其他頭孢菌素類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 本品與青黴素類或頭黴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青黴胺及頭黴素過敏者慎用。
2. 腎功能減退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確診或疑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時,應嚴密觀察臨床症狀並進行適當的實驗室檢查,在這些患者中,常規劑量時血藥濃度較高或/和排泄減慢,故應減少本品的每日用量(見用法用量)。
3. 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
4. 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繼發性感染。如發生輕度假膜性腸炎,停藥即可,但對於中、重度假膜性腸炎患者,須對症處理並給予對耐藥菌有效的抗菌藥物。
5. 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尿糖還原試驗[Benedict或Feling氏試劑或硫酸銅片狀試劑(Clinitest片)]可呈假陽性,但尿糖酶學試驗(如Tes,Tape尿糖試紙)不產生假陽性;高鐵氰化物血糖試驗可呈假陰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和抗壞血酸氧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鹼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本品不干擾用鹼性苦味酸鹽法對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測定。
2. 腎功能減退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確診或疑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時,應嚴密觀察臨床症狀並進行適當的實驗室檢查,在這些患者中,常規劑量時血藥濃度較高或/和排泄減慢,故應減少本品的每日用量(見用法用量)。
3. 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
4. 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繼發性感染。如發生輕度假膜性腸炎,停藥即可,但對於中、重度假膜性腸炎患者,須對症處理並給予對耐藥菌有效的抗菌藥物。
5. 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尿糖還原試驗[Benedict或Feling氏試劑或硫酸銅片狀試劑(Clinitest片)]可呈假陽性,但尿糖酶學試驗(如Tes,Tape尿糖試紙)不產生假陽性;高鐵氰化物血糖試驗可呈假陰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和抗壞血酸氧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鹼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本品不干擾用鹼性苦味酸鹽法對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測定。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 孕婦慎用。
2. 哺乳期婦女一次口服本品1g,可在乳汁中測得少量藥物(
2. 哺乳期婦女一次口服本品1g,可在乳汁中測得少量藥物(
兒童用藥
尚無6個月以下小兒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療效的資料。然而,已有有關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在新生兒體內蓄積(由於此年齡段小兒的藥物半衰期延長)的報導。
老年用藥
在老年人(≥65歲),本品的平均藥-時曲線下面積(AUC)相對於年輕成人增高35%~60%。老年患者宜在醫師指導下根據腎功能情況調整用藥劑量或用藥間期。
藥物相互作用
1.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強利尿藥,卡氮芥、鏈佐星等抗腫瘤藥及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等腎毒性藥物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
2. 克拉維酸可增強本品對某些因產生b內醯胺酶而對本品耐藥的革蘭陰性桿菌的抗菌活性。
3. 本品與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藥-時曲線下面積值(AUC值)增加一倍。
2. 克拉維酸可增強本品對某些因產生b內醯胺酶而對本品耐藥的革蘭陰性桿菌的抗菌活性。
3. 本品與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藥-時曲線下面積值(AUC值)增加一倍。
藥理毒理
尚未進行長期致癌性研究。在沙門氏菌或大腸桿菌中進行的Ames試驗和中國倉鼠卵巢細胞中進行的染色體畸變試驗均未發現致突變作用。在鼠骨髓微核試驗中口服給予劑量選人用最高劑量的30倍以上(以mg/m計算)未發現染色體畸變。
雄性或雌性大鼠經口給予頭孢丙烯劑量達人用最高劑量18.5倍(以mg/m針算)未發現對生殖能力的損害。
雄性或雌性大鼠經口給予頭孢丙烯劑量達人用最高劑量18.5倍(以mg/m針算)未發現對生殖能力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