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95.06.29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頒布《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的通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5.06.29
- 實施時間:1995.08.01
頒布《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95.06.29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中文名 頒布《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5.06.29 實施時間 1995.08.01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現將《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1995年6月29日頒布粵府[1995]51號)廣東省政府於1998年1月18日對該規定作出修改。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和生產用水需要,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情況...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省政府1995年6月29日以粵府〔1995〕51號文發布)作如下修改:1.第二十九條修改為:“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逾期不繳水費、超計畫用水加價水費者,...
(國務院令第158號)、《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6號)、《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6號)和《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粵府〔1995〕51號)等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惠州實際,制定本規定。
依據:《中山市供水用水條例》第十三條、十五條和《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第十四條。(二)關於老舊住宅供水設施接收及監管。本《實施細則》實施前已竣工驗收或投入使用的住宅供水設施,需移交供水企業維護和管理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揭陽市區供用水管理規定》。該《辦法》經2011年12月29日揭陽市人民政府第4屆43次常務會議通過,2012年1月7日揭陽市人民政府令第34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