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化解海上矛盾糾紛工作法

《預防化解海上矛盾糾紛工作法》是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探索出的工作方法。

2023年11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因探索出《預防化解海上矛盾糾紛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防化解海上矛盾糾紛工作法
  • 類型:工作方法
方法介紹,所獲榮譽,

方法介紹

沈家門位於舟山本島東南部,是我國最大的漁港和海水產品集散地,每年因水產品交易、漁業生產、海損事故等引發的矛盾糾紛量大面廣。為切實維護轄區平安穩定,沈家門街道躬耕“楓橋經驗”,著眼海上糾紛實際,創新工作方法,有效破解“動態管理難、發現處置難、源頭預防難、調處化解難”等問題。
一、紅帆“領航”。針對海上矛盾糾紛“動態管理難”問題,深化“漁港先鋒”黨建品牌,打造黨員先鋒“瀛洲紅帆”船,培育海上糾紛化解“領頭雁”。創新實施“航行的支部”海上黨建工作,織密海上組織體系,並將船長為黨員或有3名以上黨員的漁船、運輸船,明確為“瀛洲紅帆”船,構築海上平安“戰鬥堡壘”。發揚“螞蟻島精神”,打造“精網微格”“四有”民情預警、“三紅三共”等黨建聯建品牌,以紅色引領發展壯大“海上老娘舅”等民間調解組織,形成“紅帆船長+黨員船員+骨幹漁民+東海漁嫂”的自我管理團隊,建立海上糾紛化解、安全聯防、搶險互助等工作機制,努力將風險問題第一時間化解在前端、在初始。
二、海陸“織網”。針對海上矛盾糾紛“發現處置難”問題,創新運用發源於舟山的“格線化管理、組團式服務”模式,推行“海上格線”管理和海陸“融合治理”。構建海上移動格線,將184餘艘漁船編組劃分為4個海上格線,每個格線由“紅帆船”或“調解示範船”帶領,船老大為格線長,按“一格四員”配好調解員、信息員、法治員和社區矯正員,落實隱患排查、矛盾調解、安全管理等職能。在陸上打造“融治理”中心“平安小苑”,設立法院、海警、海洋與漁業局等11個專業工作室,推動“海上事陸上解”,使之成為海上矛盾糾紛的“終點站”。
三、平安“起錨”。針對海上矛盾糾紛“源頭預防難”問題,抓住“人”的主要因素,抓好“出海前、航行中、歸港後”三個環節,強化矛盾糾紛源頭管控。依託“法治漁港”,開展漁船民普法學法、法律體檢,在休漁季開設“伏休課堂”集中培訓,拓展“海上講習所”遠程教學模式,多渠道多元化開展法律法規、安全常識等專題學習,每年輪訓涉海涉漁人員200餘人次,系好了漁民平安出海“第一粒鈕扣”。依託“智航遠洋”平台,建檔審查遠洋漁業企業出海船員信息,有效預警阻斷高危風險,實現“陸上問題隱患不下海”。
四、法治“穩舵”。針對海上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難”問題,堅持法治支撐、數字賦能、多元協同,推動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建立海上社會治理中心,依託“海上共享法庭”、“大綜合一體化”海洋執法、“科技管控港”、“海上楓橋”浙里矛調等系統平台,實現海上矛盾一站受理、調處流程一體運行、分析研判一圖展示。發揮海警普陀工作站作用,持續動態開展海域巡防,嚴厲打擊各類涉海違法違規行為,沈家門海域案件綜合發案率較去年同期下降11%。積極打造“楓調漁順”人民調解品牌,創建“小螺號”矛盾糾紛收集信箱,在舟山國際水產城、沈家門夜排檔等設立“漁港楓警”“平安沈心”人民調解工作站(室),與省內、省外沿海涉漁地區建立人民調解跨域協作機制,海上矛盾糾紛調處率達98.8%。

所獲榮譽

2023年11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街道因探索出《預防化解海上矛盾糾紛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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