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定位研究

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定位研究

《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定位研究》,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袁漢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定位研究》
  • 作者:袁漢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3年4月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1977732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從法規範的角度看,“應當預見”、“沒有預見”以及“已經預見”是判斷過失犯罪的關鍵要素,在上述三個關鍵字的背後是預見可能性的判斷問題。其中,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定位問題最為重要,只有釐清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才能真正揭示“應當預見”、“沒有預見”以及“已經預見”的規範內涵。因此,有必要對過失犯罪中預見可能性的犯罪論體系定位展開刑法教義學探討,為中國《刑法》第15條的司法適用提供科學合理的解釋方案。該書將預見可能性定位於責任阻卻事由不但契合“沒有責任就沒有刑罰”的責任主義原則,而且符合“人為自己意志的創作負責”的自我答責原理,更是體現了“逾越能力無義務”的基本法理。將預見可能性定位於責任阻卻事由還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首先,能夠重構過失犯的認定模式;其次,有利於矯正過失犯司法認定的結果責任傾向;最後,可以此為契機構建過失犯認定的出罪機制。

圖書目錄

第一章討論前提:預見可能性的理論概述
第一節預見可能性的概念理解
一、理解預見可能性的概念要注意把握過失論的變遷
二、理解預見可能性的概念要結合過失犯的本質特徵
三、理解預見可能性的概念要以過失犯的處罰根據為指導
第二節預見可能性的基本內涵
一、預見可能性的判斷標準
二、預見可能性的對象辨析
三、預見能力的屬性探討
第三節預見可能性的關係辨析
一、預見可能性與避免可能性的關係辨析
二、預見可能性與期待可能性的關係辨析
三、預見可能性與違法性認識可能性的關係辨析
第二章從域外到域內:比較法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第一節德國刑法理論預見可能性的理論研究現狀述評
一、預見可能性的規範本質:事前檢查義務
二、預見可能性是過失犯責任構成要件的組成部分
三、預見可能性在過失犯的客觀歸責中具有獨特功能
四、預見可能性劃定過失犯的處罰範圍
第二節日本刑法理論預見可能性的理論研究現狀述評
一、過失行為與法益侵害結果之間的責任聯結:預見可能性
二、預見可能性的範圍與故意的認識範圍具有共通性
三、預見可能性影響過失犯行為規範的判斷
四、預見可能性判斷中的“事前判斷和事後判斷的對應原則”
第三節我國刑法理論預見可能性的理論研究現狀述評
一、從犯罪論的發展審視預見可能性的內涵
二、預見可能性的法理基礎:自我答責
三、預見可能性與注意義務的類型判斷
四、以預見可能性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理由
第三章從過去到現在:犯罪論體系演變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第一節古典犯罪論體系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一、預見可能性與古典犯罪論體系的構成要件要素
二、預見可能性與古典犯罪論體系的違法要素
三、預見可能性與古典犯罪論體系的責任要素
四、預見可能性與古典犯罪論體系過失的構成要素
第二節新古典犯罪論體系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一、預見可能性與新古典犯罪論體系的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
二、預見可能性與新古典犯罪論體系的主觀的構成要件要素
三、預見可能性與新古典犯罪論體系的被允許的危險理論
第三節目的論犯罪論體系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一、預見可能性與目的論犯罪論體系的開放的構成要件
二、預見可能性與目的論犯罪論體系的社會相當性理論
三、預見可能性與目的論犯罪論體系的可譴責性理論
第四節新古典·目的論犯罪論體系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一、預見可能性與新古典·目的論犯罪論體系的客觀構成要件要素
二、預見可能性與新古典·目的論犯罪論體系的違法關聯性
三、預見可能性與新古典·目的論犯罪論體系認識危險的能力
第五節目的理性犯罪論體系視野下的預見可能性
一、預見可能性與目的理性犯罪論體系的客觀歸責理論
二、預見可能性與目的理性犯罪論體系的信賴原則
三、預見可能性與目的理性犯罪論體系的標準人設定
第四章反思與糾正:預見可能性在犯罪論體系中的重新定位
第一節構成要件要素說及其缺陷
一、學說
二、案例
三、評析
第二節違法要素說及其不足
一、學說
二、案例
三、評析
第三節責任要素說及其瑕疵
一、學說
二、案例
三、評析
第四節歸責要素說及其弊端
一、學說
二、案例
三、評析
第五節責任阻卻事由說及其提倡
一、學說
二、案例
三、評析
第五章合理性證成:預見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事由的理論依據
第一節預見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事由的法理基礎
一、責任主義原則:“沒有責任就沒有刑罰”
二、自我答責原理:“人為自己意志的創作負責”
三、人權保障機能:“逾越能力無義務”
第二節預見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事由的法律基礎
一、《刑法》第16條“不能預見的原因”:預見可能性的法律依據
二、《刑法》第16條“不能抗拒的原因”:避免可能性的法律依據
第三節預見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事由的現實基礎
一、犯罪過失與過失犯罪的混淆
二、過失犯歸因與過失犯歸責的混淆
三、過失犯不法要素與過失犯責任要素的混淆
第六章價值性分析:預見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事由的重要意義
第一節重構過失犯的認定模式
一、目前的過失犯認定模式等同於故意犯認定模式
二、不能以故意犯認定模式處理過失犯的原因
三、以預見可能性為理論支柱重構過失犯的認定模式
第二節矯正過失犯的結果責任傾向
一、目前過失犯司法認定的結果責任傾向及其表現
二、過失犯司法認定結果責任傾向的癥結查找
三、預見可能性對過失犯司法認定結果責任傾向的矯正
第三節構建過失犯的出罪機制
一、現行過失犯出罪機制的現實反思
二、構建過失犯出罪機制面臨的障礙
三、構建過失犯出罪機制的路徑探尋
第七章實踐性探索:預見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事由的適用情形
第一節業務過失犯罪中的預見可能性
一、交通過失犯罪中的預見可能性
二、監督過失犯罪中的預見可能性
三、醫療過失犯罪中的預見可能性
第二節普通過失犯罪中的預見可能性
一、時間間隔對預見可能性的影響
二、被害人特殊體質對預見可能性的影響
三、被害人自陷風險對預見可能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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