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內投資失控

預算內投資亦稱“國家投 資”,因此,預算內投資失控是指由國家預算資金 直接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失控,它直接表現為建設投資的實際支出突破了國家基本建設支出預算, 建設規模及其增長速度超過了國家所能提供的財力、物力、人力的可能限度。廣義的投資失控,應是投資規模失控、投資結構失控和投資方向失控的總稱。

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的國民收入及其增長幅度總是有限的,從而可能用於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的積累基金也是有限的,突破了這個限度就必然導致 固定資產投資失控。國家在正確處理好積累與消費、生產與建設、生產與生活等方面關係的基礎上,每年在國家預算中安排了一項基本建設預算支出,即中央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它是年度內基本建設投資的最高額度,是確定預算內年度投資規模及其方向的首要依據。在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執行過 程中,實際支出超過了這個“最高限度”,就形成投資失控局面。預算內投資失控的結果,致使國家預算投資入不敷出,造成財政赤字,給國民經濟帶來損失。因此,防止預算內投資失控,是嚴格執行國家預算,控制基建投資規模,穩定國民經濟的一項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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