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分包備料款是施工企業作為總包單位,按照契約規定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備料款。 施工企業在工程開工前按照契約規定向發包單位預收款項,作為儲備材料使用的資金,如果將承包工程的一部分, 轉包給分包單位,也應將收到的備料款,按工程需要在與分包單位簽訂的契約中規定預付給分包單位備料款,包括向分包單位撥款抵作備料款的各種材料價值。預付分包備料款一般應於月末或工程竣工結算工程價款時,根據契約規定從應付分包工程款中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