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第一章 適用範圍,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二章 評標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三章 評 標,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四章 定 標第十二條,第五章 發出中標通知書第十三條,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適用範圍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以及《順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按規定必須實施招投標的工程施工項目,經順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下簡稱市招投標辦)審查招標申請書及相關檔案後,其評標定標按本辦法實施。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項目,包括土建、裝修、安裝、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項目。本辦法採取工程量清單招標,合理低價評標,根據工程的專業類別及投資類型選取合理低價評分法或合理低價中標法確定中標人。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土建專業),按合理低價評分法確定中標人。
第三條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招標項目,必須進行技術評標:
1、招標工程總造價600萬元以上。
2、招標總建築面積達1萬平方米以上。
3、技術性較強或要有特殊工藝的工程施工項目。
第二章 評標辦法
第四條
合理低價評分法:根據技術標書合格且有效的投標人報價、企業實績的計分情況等綜合計分,選取經評審得分最高者為中標人。如經評審得分最高者多於1家時,以抽籤的方法在最高分者中確定中標人。中標人報價為中標價。
1、評分標準:
實行分項計分,以100分為滿分,對投標人的報價、企業實績等項目分別打分。
2、分項評標規則:
①投標報價(80分)
評審的投標價格,各標價得分以最低標價為基準進行比較,超出部分按比例扣減。即:
標價得分=標價比重×[1-投標報價差距(%)],其中:標價比重=80
投標報價差距(%)=投標報價與最低標價之差距÷最低標價。
②企業實績:最高不能超過20分。
工程優良率獎勵分規定:投標人上一年度工程優良率面積比乘以7為該工程優良率獎勵分(即:工程優良率得分=優良工程總建築面積÷竣工總建築面積×7分)。
優良樣板工程獎勵分規定:投標人在上一年度每獲一項國家魯班工程獎加6分;每獲一項省優樣板工程加4分;每獲一項市優良樣板工程加3分。如一項工程在上一年度獲得多個獎勵,以最高獎勵分計分,不得重複計分。
③投標人參加投標時計算實績分的前提條件:計算某項獎勵分時,投標時組建工程項目班子中的項目經理,必須在上一年度獲得相應或以上標準的獎項。如:計算魯班工程獎勵分時,其項目經理必須是上一年度獲得魯班工程獎的項目經理;計算省、市優良樣板工程獎勵分時,其項目經理必須是上一年度獲得相應等級優良樣板工程的項目經理;計算工程優良率獎勵分時,其項目經理必須是上一年度獲得優良工程的項目經理。否則,該項不作計分。
第五條
合理低價中標法:根據技術標書合格且有效的投標人報價,選取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者為中標人。如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者多於1家,以抽籤的方法在最低者中確定中標人。中標人報價為中標價。
第三章 評 標
第六條
對於要求進行技術評標的招標項目,應先在順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內(下簡稱交易中心)進行技術標的評定,再進行經濟標的開標、評標。對於技術標評定為不合格的投標檔案,不進入下一階段的評標。
第七條
經濟標(含技術標報價)
開標後,由招標人委託有資格的中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投標人的報價。
開標後,由招標人委託有資格的中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投標人的報價。
第八條
在順德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以下簡稱造價管理站)監督下,招標人、中介造價諮詢單位在交易中心內,遵循從低到高的原則,對有效投標人的投標是否實質性回響、報價是否合理進行詢標。有技術標報價的招標項目,其技術標報價可在招標檔案中明確有關評審辦法。
第九條
造價管理站在詢標過程中,如發現有不規範行為,應當眾指出,責令改正。
第十條
報價審查及詢標工作完成後,中介造價諮詢單位應向招標人、造價管理站、市招投標辦提交書面經濟分析報告。造價管理站向市招投標辦提交詢標監督報告。
第十一條
按規定不要求進行技術評標的建設工程,招標人應委託監理該工程的監理單位(或技術專家)對投標人的工程質量和工期技術保證措施進行審查,必要時,可在交易中心內進行詢標。監理單位(或技術專家)完成審查及詢標工作後,向招標人、市招投標辦提交書面技術審查意見。
要求進行技術評標的建設工程,收標後,在監察、公證、市招投標辦等部門的人員共同監督下對技術標作保密處理。保密處理後,技術標的評定由評標委員會負責。
第四章 定 標第十二條
在市招投標辦及有關監督部門的監督下,招標人在交易中心內根據中介造價諮詢單位提交的書面經濟分析報告,以及監理單位(或評標專家)提交的技術審查意見,評審投標人的投標檔案是否實質性回響、報價是否合理、質量及工期是否得到有效保證。評定後,按規定以合理低價評分法或合理低價中標法確定中標人。
第五章 發出中標通知書第十三條
評標定標完成,確定中標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必須把評標定標報告送交市招投標辦備案,向中標人發出經市招投標辦確認的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落標人。
第十四條 市招投標辦在接到評標定標報告和詢標監督報告後,
綜合招投標全過程監督的結果, 在2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法規程式的評標定標給予確認。未經市招投標辦確認的中標通知書無效。
綜合招投標全過程監督的結果, 在2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法規程式的評標定標給予確認。未經市招投標辦確認的中標通知書無效。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順德市市政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順德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定標試行辦法)自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