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鳳華

項鳳華,男,漢族,1965年12月出生,浙江仙居人,大學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仙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20年7月6日,據台州市紀委監委訊息,項鳳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項鳳華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仙居
  • 出生日期:196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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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6.08-1986.11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
1986.11-1990.12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90.12-1991.01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1991.01-1992.09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刑二科副科長
1992.09-1993.09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
1993.09-1994.04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副主任科員
1994.04-1996.09 仙居縣紀委紀檢監察室主任
1996.09-1998.04 仙居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1998.04-2001.11 仙居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局長
2001.11-2012.08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2.08-2016.01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常務)、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6.01-2019.09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常務)、檢察委員會委員、員額檢察官
2019.09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4月22日,據台州市紀委監委訊息,項鳳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台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溫嶺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20年7月6日,據台州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指定管轄,中共溫嶺市紀委、溫嶺市監委對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項鳳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項鳳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項鳳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仙居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仙居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項鳳華開除黨籍處分;由仙居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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