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韶關市委、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韶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聯〔2009〕18號),設立韶關市統計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統計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法制科。,綜合核算科。,工業交通統計科。,能源統計科。,社會和投資統計科。,農村和貿易統計科。,計算機套用科。,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調查統計方面的相關職責。
(三)加強對全市各地、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四)加強生產總值等主要指標下管一級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訂統計工作規劃和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城鄉居民收入等統計調查;綜合整理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管理各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統一管理縣(市、區)政府統計部門統計事業費;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認定工作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縣(市、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的實施工作,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群和紀檢、監察等工作;承擔協助管理各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的有關工作;承擔縣級政府統計部門統計事業費的管理工作。

法制科。

擬訂統計普法宣傳教育規劃,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檢查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辦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認定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統計調查項目;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社會機構調查活動。

綜合核算科。

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管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的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民營經濟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起草《統計公報》,組織《統計年鑑》編印;組織對縣(市、區)統計業務考核;指導縣(市、區)綜合核算統計工作。

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交通統計調查;對重點工業企業和園區工業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郵政業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做好全市GDP能耗的測算和上報工作;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社會和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科技、人口、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負責市級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統計監測;負責社會發展綜合評價的組織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農村和貿易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基本情況、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和農民收入調查;指導農村統計網路和基礎建設;組織實施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及旅遊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計算機套用科。

擬訂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信息網站、資料庫、郵件系統、網路直報、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等套用系統管理;負責計算機網路的安全和相關培訓工作;負責普查數據處理。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地理位置

地址:風度北路125號
韶關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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