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湞江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

根據《關於印發á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ñ的通知》(韶湞發[2010]12號),設立韶關市湞江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湞江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
  • 主要職責:擬訂有關外經貿發展規劃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人員編制:8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外經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擬訂有關外經貿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我區外經貿工作現狀,提出促進本區外經貿工作的建議。
(三)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
(四)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督辦等工作。
(二)招商股
擬訂招商引資工作計畫,協調和指導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規劃及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編制投資指南和投資項目;參與組織全區大型外經貿洽談、招商引資、展銷等活動。
(三)外經貿股
擬訂外資工作計畫;承擔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指導本區企業參加境內外各類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活動。

人員編制

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長(主任)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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