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名片
韶關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文聯簡介
解放初期,韶關的行政區域稱北江專區。1951年3月舉行北江專區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宣告成立廣東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北江分會,簡稱北江文聯,這是韶關地區的第一屆文聯。1952年11月,北江專員公署改為粵北行政公署,由於沒有確定地區文聯的建制,地區第一屆文聯的工作實際上處於停頓狀態。1964年9月,韶關地區召開第二次“文代會”。選舉產生了地區第二屆文聯領導班子。1966年“文革”開始,地區文聯工作又停止了,直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全國各地文聯組織相繼恢復,韶關地區第二屆文聯也恢復了機構和活動,至1983年4月地、市文聯合併。
原韶關市(縣級市)第一屆文聯成立於1964年1月4日,選出了領導班子及委員23人,1966年“文革”開始,基本上停止了工作與活動。1976年12月1日,原韶關市升格為地級市,直屬省管理。1978年6月30日,韶關市文聯舉行一屆二次全體委員(擴大)會議,恢復組織機構,補選了領導班子成員,委員增補至49名。1982年8月3日至6日,原韶關市召開第二次“文代會”,代表有161名,選舉產生了韶關市第二屆文聯領導班子,至地、市文聯合併。
1983年4月19日,韶關地區和韶關市合併為韶關市,地、市文聯同時合署。
文聯發展歷程
韶關地區第一屆文聯
(廣東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北江分會)
1951年3月~1952年11月
主 席:金 陽 北江地委宣傳部部長(兼任)
1951年3月~1952年11月
副主席:
李凌冰 1951年3月~1952年11月(兼職)
崔耀鐘 1951年3月~1952年11月(專職)
常務委員:金陽 李凌冰 崔耀鐘 區達 區志行 潘舉修 林嵐
韶關地區第二屆文聯
1964年9月~1983年4月
(一)“文革”前 1964年9月~1966年
主席:莫瑞延 韶關地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64年9月~1966年
副主席:劉紹民 1964年9月~1966年(兼職)
1964年9月~1966年(專職)
秘 書:潘英霖1964年9月~1966年(專職)
(二)“文革”後 1978年6月~1983年4月
主席: 吳 江 韶關地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78年6月~1983年4月
副主席:馬 旅 1978年6月~1983年4月(兼職)
秘 書:崔耀鐘1978年6月~1983年4月(專職)
韶關市第一屆文聯
1964年1月~1982年8月
(一)“文革”前 1964年1月~1966年
主 席:吳就培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64年1月~1966年
副主席:孫文軒 1964年1月~1966年(兼職)
葉振光 1964年1月~1966年(兼職)
田舍一 1964年1 月~1966年(兼職)
李少書 1964年1月~1966年(兼職)
(二)“文革”後 1978年6月~1982年8月
主 席:黃 勇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78年6月~1982年8月
副主席:齊登榮(女)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林舉英 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孫文軒 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卓尊頌 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黃慶秋 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王祖銘 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秘書長:李 丹 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職)
韶關市第二屆文聯
1982年8月~1985年1月
主 席:何錦秀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82年8月~1985年1月
副主席:華德生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戴振球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李 熏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卓尊頌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蒙卓凡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王祖銘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秘書長:戴振球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副秘書長:王斯德 1982年8月~1985年1月(專職)
郭慧君 1982年8月~1985年1月(專職)
林超平 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職)
常務委員:17名(按姓氏筆劃為序)
王祖銘 林斯德 甘克宏 華德生 李 熏
李祥美 何錦秀 張日清 汪潮柱 林修典
林超平 卓尊頌 候小青(女) 郭慧君
蒙卓凡 賴世民 戴振球
韶關市第三屆文聯
1985年1月~1989年8月
主 席:鄺 耀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85年1月~1986年3月
陳中秋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86年3月~1987年9月
何錦秀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87年9月~1989年8月
副主席:陳中秋 1985年1月~1986年3月(兼職)
吳泰基 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職)
彭陸雲 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職)
李祥美 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職)
黃日有 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職)
葉達俊 1987年9月補選~1989年8月(兼職)
甘克宏 1987年9月補選~1989年8月(專職)
秘書長:陳中秋(兼)1985年1月~1986年3月(兼職)
甘克宏 1986年3月~1989年8月(專職)
副秘書長:甘克宏 1985年1月~1986年3月(專職)
李雅子 1985年1月~1989年8月(專職)
常務委員:21名(按姓氏筆劃為序)
馬 旅 王斯德 鄺 耀 葉達俊 甘克宏
李祥美 李雅子 許文清 陳中秋 陳潔玲(女)
陳移山 陳朝行 汪潮柱 吳泰基 林修典
羅發斌 郭慧君 黃日有 蒙卓凡 彭陸雲
韓春華
韶關市第四屆文聯
1989年8月~1998年4月
名譽主席:馮灼峰 高祀仁 黃繼營
顧 問:羅源文 韋 丘 時述花 楊澤聲
黃永東
主 席:何錦秀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89年8月~1992年5月
葉達俊 韶關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任)
1992年5月~1998年4月
副主席:甘克宏 1989年8月~1992年5月(專職、常務)
葉達俊 1989年8月~1992年5月(兼職)
吳泰基 1989年8月~1993年12月(兼職)
黃 山 1989年8月~1998年4月(兼職)
李雅子 1991年4月補選~1992年5月(專職)
盧一基 1991年4月補選~1992年12月(專職)
何志宏 1992年12月補選~1998年4月(專職)
彭祖熙 1995年1月補選~1998年4月(專職)
秘書長:李雅子 1989年8月~1991年4月(專職)
何志宏 1991年4月~1998年4月(專職)
副秘書長:何志宏 1989年8月~1991年4月(專職)
常務委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王斯德 鄺 耀 盧一基 葉達俊 甘克宏
劉清涌 鄔福安 陳潔玲(女) 李雅子
何志宏 何錦秀 吳泰基 汪潮柱 鄒捷中
林修典 羅發斌 饒 遠 姚亞士 黃 山
黃日有 熊兆瑞 彭祖熙(1995年1月補選)
韶關市第五屆文聯
1998年4月
名譽主席:何錦秀 鄺 耀 葉達俊
顧 問:甘克宏 李雅子 劉清涌 王斯德
汪潮柱 羅發斌
主 席:何志宏 (專職) 1998年4月~2001年10月
郭福平 (專職)2001年10月~ 2009年4月
副主席: 彭祖熙(兼)1998年4月~2001年2月(提任調研員)(專職)
黃 山 1998年4月~2001年10月(兼職)
秘書長:彭祖熙(兼)1998年4月~2001年10月(專職)
常務委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馬瑞瓊(女) 劉國玉 鄔福安 李 迅
李韶芃 李贊青 楊超鵬 鄒捷中 何志宏
張 浪 張婉文(女) 陳潔玲(女) 林修典
林亮坤 遠 姚亞士 桂漢標 梁浩泉
黃 山 黃日有 彭祖熙 熊兆瑞 潘建中
郭福平(2001年10月補選)
韶關市第六屆文聯
名譽主席:何景秀 鄺耀 葉達俊 何志宏
顧 問:李雅子 彭祖熙
主 席:劉照丁
副主席:徐國英
秘書長:徐國英(兼)
文聯章程
第一條:韶關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韶關市文聯)是在中國共產黨韶關市委員會領導下,韶關市各文藝家協會和各縣(市、區)、廠礦文聯聯合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其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我市廣大文學藝術工作者,繁榮我市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與時俱進發展先進文化,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為實現建設文化大省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第二條:韶關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主要任務是:
1、對各團體會員,履行“協調、聯絡、服務”的職責。通過組織各種活動,
密切聯繫,共促繁榮,並承擔需要統籌安排的事宜。
2、發動和組織我市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進行文藝創作和文藝理論研究,
交流實踐經驗,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鼓勵文藝創作和文藝理論研究的優異成果,促進我市文藝界多出作品,多出人才。
3、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密切同全國各省市、港澳台及海外僑胞中
愛國文藝團體和藝術界進步人士的聯繫和交流。
4、繼承民族優秀文化傳統,關心我市少數民族文藝工作者的成長,促進民
族文藝的發展。
5、加強我市文藝界的團結,維護文藝工作者的民主權利,保障他們從事創
作、演出、研究和教學的合法權益。
6、緊密依靠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傳部的領導,加強與各級文化藝術主管
部門、新聞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僑聯、社科聯和企業界的合作,共同繁榮和發展我市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
第三條: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我市各文藝家協會、各縣(市、區)文聯為
團體會員。駐韶中省各大廠礦文聯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即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有參加韶關市文聯活動及對文聯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四條: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韶關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
產生的韶關市文聯委員會。市文聯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本會特邀產生。委員會由市文聯團體會員的代表及有關單位的代表組成。
第五條:各團體會員根據換屆或人事變動等情況,相應更換其參加市文聯委
員會的委員。
第六條:市文聯委員會推選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在委員會全體
會議閉幕期間,行使文聯委員會的職權。常務委員會推選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文聯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常務委員會委任(兼職),協助主席處理日常工作。對不稱職的領導成員,通過民主程式予以罷免或撤換。
第七條:本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市文聯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以
提前或延期召開。市文聯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市文聯常務委員會每年舉行一至二次,由主席召集。
第八條: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若干人,由市文聯常務委員會聘請。
第九條:本會的經濟來源,現階段主要靠財政撥款,同時視需要和可能,開
展“以文補文”的有償服務活動,並爭取社會各界的贊助,擴大經費來源。
第十條:修改本會章程,需經韶關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討論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