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救助服務站是韶關市民政局直屬單位。
(一)負責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臨時性社會救助管理。
(二)負責韶關市內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返鄉和臨時安置等工作。
(三)負責韶關市籍流入省內外流浪乞討人員回市後的臨時救助管理保護工作及返鄉工作。
(四)承擔市本級救災物資存儲、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
(五)負責市救災物資倉庫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經常性社會捐助物資的接收、登記、整理、消毒、包裝、保管、發放等工作。
2.韶關市救助服務站:(一)負責對韶關市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臨時性社會救助管理。(二)負責韶關市內受助流浪乞討成年人(18周歲以上)的長期照料安置。(三)負責韶關市內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返鄉和臨時性安置。(...
《韶關市臨時救助實施細則》是韶關市政府發布的檔案。2022年4月6日韶關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屆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的作用,解決城鄉困難...
韶關市人民政府令 第117號 《韶關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韶府規審〔2014〕9號)已經2014年9月24日韶關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屆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市長 艾學峰 2014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