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韶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韶關市知識產權局牌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實施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負責商務執法和糧食流通環節執法。配合開展反壟斷相關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修訂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建立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並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並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八)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配合協調涉外和港澳台事宜。參與開展相關工作對外談判。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統計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督辦、綜合調研、政務公開、後勤保障、新聞宣傳和對外交流等工作。承辦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政府採購、裝備、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綜合工作。負責本部門數位化建設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深化改革工作。擬訂相關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便利營商改革。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有關市場主體的黨建工作。
(三)法規科。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普法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案審、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四)財務科。組織部門預算、決算及財務核算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收取和上繳各項非稅收入。指導和監督機關及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對本系統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科。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建設。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六)協調與應急科。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集中監督檢查。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信用風險監管科。擬訂並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八)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價格爭議調處職責。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並實施全市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九)標準和計量科。組織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執行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開展網際網路違法食品藥品信息的監測和查處工作。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綜合協調廣告整治工作。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智慧財產權促進科。統籌、協調、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牽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智慧財產權統計和考核制度。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制度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
(十三)智慧財產權保護科。負責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措施。承擔推動全省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打假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十四)質量發展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發展的制度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協調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科研攻關、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套用、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管理事項。
(十五)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組織協調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問題的專項整治。組織指導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評定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安全保障工作。
(十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以及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相關生產單位。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
(二十)藥品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藥品零售、使用安全形勢。落實藥物濫用監測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和指導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一)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形勢。監督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和指導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監督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和技術指導原則。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和指導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承擔消費維權和社會監督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工作,指導查處違反商品質量法規及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交易環境和消費維權政社共治。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
(二十三)執法一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指導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和綜合執法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協調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承擔糧食流通、商務執法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有關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不正當價格行為、違法廣告、傳銷、違法直銷、商品交易(含網路交易)和服務違法行為、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認證、特種設備、智慧財產權侵權等違法大案要案。依據授權配合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二十四)執法二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驗計畫。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違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法律法規的大案要案工作。實施和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
(二十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派出機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實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韶關高新區雙重管理的管理體制(以韶關新區管理為主),正科級,具體承擔廣東韶關高新區範圍內市場監管相關工作。

事業單位

(一)韶關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任務:
1.依法實施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和藥用包裝材料的質量檢測檢驗工作。
2.依法負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檢驗的技術仲裁工作。
3.承擔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達的抽驗任務,制定年度抽驗計畫草案,負責提供省市質量公報需要的有關數據。
4.開展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藥用包裝材料的檢驗、質量標準、抽驗方法等科研工作。
5.負責相關單位的業務技術指導和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6.承擔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數據的收集、核實、反饋、統計、評價、上報工作。
7.承擔種植、養殖中藥的質量檢驗任務。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12315投訴舉報中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任務:
1.受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範圍內,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收服務所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的申訴;受理屬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範圍管轄的涉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的舉報;受理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轉辦對涉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和舉報。
2.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業務的諮詢服務。
3.統計、分析、整理、上報業務數據和資料,提供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
4.發布有關消費者的申訴、舉報信息;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指數等信息。
5.負責市級12315投訴舉報平台的建設與維護工作。
6.指導縣(市、區)12315投訴舉報機構的業務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韶關市消費者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任務:
1.宣傳國家、省有關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2.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3.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4.依法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6.組織開展對商品和服務質量、價格、售後服務及消費者意見的調查。
7.開展消費教育,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引導經營者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消費者權益。
8.組織協調市消費者委員會委員單位做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歐新全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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