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心理機制是指個體感受音樂時的內在心理過程和方式。人們接觸音樂,首先是獲得感知覺的映象,然後才能以記憶、思維、想像、情感等複雜的心理活動去把握。主要有四個方面:(1)音樂刺激聽分析器,造成獨具特色的聽覺形象。這種形象具有明顯的規律性和抽象概括性、時間性。(2)主體產生聯覺,引起聯想。由聲音感受到明亮,這是聽視聯覺;由聲音感受到香甜,這是聽味嗅聯覺;由聲音感受到嘲潤柔和,這是聽觸聯覺。由豐富的聯覺造成無限聯想的契機,這是人們在欣賞音樂時易於獲得通感的心理原因。(3)連續不斷而又富於瞬時變化的音樂信息輸入人腦,改變人的認知模式,觸發想像。旋律和節奏易於引發人的直覺和靈感,引起對原有表象的加工改造,使個體進入無意想像叢生、有意想像縱橫的幻夢世界。(4)音樂中強弱交替的力度變換和節奏起伏引起人的情緒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