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馨天

字幼明,南直隸蘇州府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末復社成員。八歲能作擘窠大字, 崇禎二年(1629)為虎丘五人墓書丹。董其昌陳元素賦詩以贈。十三歲入郡學,有“文兼韓柳,書擅羲獻”之譽。崇禎十七年(1644),依附魏忠賢的閹黨阮大鋮居金陵,因慕其名,以金帛招致,但遭到韓馨的拒絕。為了躲避迫害,韓馨晦跡徐莊。天啟年間,魏忠賢興大獄,韓馨作為復社中的著名人物,幾陷不測。清順治四年(1617)他的啟蒙老師、志士劉曙遭清廷殺害,韓馨為之收葬。順治六年(1619),購南顯子巷歸氏廢園為棲隱地,構“洽隱堂”。

基本介紹

  • 本名:韓馨天
  • 別稱:幼明
  • 所處時代:明末
  • 出生地:蘇州府長洲
韓馨天,字幼明,南直隸蘇州府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末復社成員。八歲能作擘窠大字, 崇禎二年(1629)為虎丘五人墓書丹。董其昌陳元素賦詩以贈。十三歲入郡學,有“文兼韓柳,書擅羲獻”之譽。崇禎十七年(1644),依附魏忠賢的閹黨阮大鋮居金陵,因慕其名,以金帛招致,但遭到韓馨的拒絕。為了躲避迫害,韓馨晦跡徐莊。天啟年間,魏忠賢興大獄,韓馨作為復社中的著名人物,幾陷不測。清順治四年(1617)他的啟蒙老師、志士劉曙遭清廷殺害,韓馨為之收葬。順治六年(1619),購南顯子巷歸氏廢園為棲隱地,構“洽隱堂”。往來觴詠皆明遺民逸士,與鄭敷教金俊明諸遺老結社廣生禪院,自號少微真人。著有《紺雪堂稿》、《洽隱園遺墨》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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