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路系湖南省屬某公司高管,任該公司駐境外某分公司總經理,1996年至1997年期間,韓路假冒上海某經貿公司和湖南某進出口公司的名義,委託多家進口代理商,向其控制的香港某實業公司購買貨物,並要求進口代理商向中國多家銀行申請了14份以其控制的香港某實業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遠期信用證》。而韓路從香港只傳送價值約2萬美元的貨物至上海,獲取承兌信用證所需單據,並將全部信用證承兌,吞入自己囊中,造成銀行和代理商實際損失總計近3億元人民幣。之後,在境外消失得無影無蹤。1997年4月,長沙市公安局對韓路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