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璦被貶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璦被貶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韓璦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韓瑗在高宗時官至宰相。永徽六年,高宗欲廢王皇后,韓瑗哭諫道:“皇后是陛芝挨辯下為晉王時檔店坑,先帝為陛下所娶,今無過失,欲行廢黜,朝野之士,皆以為不可,願陛下以鞏籃設戲社稷為重,中止廢立之事。”高宗不聽。第灑灶訂二天,韓瑗又進諫。高宗大怒,命令衛士將他帶出,既而尚書右僕射褚遂良因諫立武則天為後而忤旨,貶為潭州都督。韓瑗又上疏為他辨白,高宗不聽。韓瑗見言不被用,憂憤上奏,請歸田裡,高宗不許。顯慶二年,許敬宗、李義府秉承皇禁拘危海後武則天的旨意,誣告韓牛歸瑗與褚遂良圖謀不廈婆故軌。於是韓瑗被貶為振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