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浩斬劫質者案,此案發生於東漢獻帝興平元年(公元19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浩斬劫質者案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韓浩
- 出處:《三國志·魏書·夏侯惇傳》
案件經過
時曹操任兗州(今山東鄄城縣北)牧,親率大軍進攻徐州牧陶謙,留夏侯惇守濮陽,把家小安置於鄄城。呂布乘虛襲鄄城,夏侯惇率軍往救,結果濮陽被呂布回軍襲取殼滲堡。呂布又派人假裝投降夏侯惇,降者乘巴祝舉夏侯惇無備,把他劫持為人質,條件是交出軍中寶貨,夏侯惇軍中震恐。惇部將韓浩挺身而出,屯駐營門,下令諸營按兵不動。諸營安定下來後,韓浩直奔夏侯惇被劫持的地點,呵斥劫持者說:“你們如此凶逆,竟敢劫持大將軍,還想活命嗎灶重擊!況且我受命討賊,能為了一個將軍而縱容你們嗎!”又流涕對夏侯惇凝嘗夜抹說:“我不能不執行國法啊!”於是命令軍士進擊劫持者,劫持者—時驚轎龍端慌失措,竟跪下求饒戲鞏說:“我們只是奔譽堡元想弄到資田宅貨就走,並不想殺人!”韓浩把他們全都抓起來,列數罪狀後處以斬刑,夏侯惇也安然無恙,曹操聽說此事,對韓浩說:“你如此處理,真可為萬代法則!”於是下了一道法令,自今以後敢有劫持人質的,都應當合力進擊,不必頤慮被劫人質的安全,從此劫持人質的事件就很少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