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韓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韓城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發展和改革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1、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3、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保持收支總量平衡。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5、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爭取中央、省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安排市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外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6、推進全市經濟結構調整。組織擬訂綜合型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規劃,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負責電力、石化等能源行業管理,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
7、承擔組織擬訂全市發展的重大政策的責任。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的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8、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執行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全市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9、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規劃,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10、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11、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
12、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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