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公安局是韓城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韓城市公共治安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城市公安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發布全市公安工作制度。
(二)組織、管理全市公安工作,依法進行治安行政管理,負責本轄區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的偵查或者處置。
(三)分析研究影響全市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組織實施偵察。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根據社會治安情況,提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措施和辦法。預防、制止和偵查、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依法管理旅遊安全、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五) 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
(六)負責全市公民出、入境辦理和外國人及港澳台胞在全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轄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建設和治安防範及安全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轄區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民族宗教案件的偵破工作;預防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聚眾鬧事、騷亂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負責辦理本轄區經濟案件;負責本轄區禁毒工作,承擔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組織、管理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組織、管理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人事、考試考核、表彰獎勵、撫恤、宣傳等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
(十)負責對全市公安民警隊伍進行管理、教育,制定管理全市公安隊伍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公安民警執法活動,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負責全市公安民警執法合法權益保護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受理民眾報警,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十二)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對監管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網路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業務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
(十六)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法制建設、執法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