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負責韓國電視廣播、通信和新傳媒政策,於2008年2月29日正式宣告成立。 隨著合併放送委員會和信息通信部的相關法律當天正式生效,因此類似於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英國的電信監管機構(OFCOM)的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宣告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
- 類別:委員會
簡介,機構發展,部門職能,主要業務,
簡介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朝鮮語:방송통신위원회 英語: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簡稱KCC)是韓國通信業及廣播電視行業的管制機構,依據2008年2月生效的《廣播通信委員會組織法》成立於2008年2月29日,辦公地點在首爾市鐘路區世宗路。由大統領(韓國總統)直接領導,擁有很高的行政許可權。
放送通信委員會成立後,原有的信息通信部和廣播委員會則宣告解散。
機構發展
新成立的放送通信委員會總人數為1408名,總部479名。
總部的人員是由前信息通信部的310人和前放送委的164人,新選的5名常務委員組成。由於受機構調整最嚴重影響的位於光華門大街信息通信部大樓內離任演說場內職員表情沉痛,哭聲連片,前信息通信部長官為自己沒有守住部門而內疚,並激勵員工到哪裡都為曾經是為韓國IT和通信產業發展嘔心瀝血而自豪。
隸屬於總統直接領導的放送通信委員會將被設立1名長官級別(相當於中國的‘部長’)的常任委員長和4名次官級別的常任委員,擁有很高的行政許可權。
蓋洛普韓國公司前總裁崔時仲(朝鮮語:최시중)被內定為首任放送通信委員會常任委員長,常任委員為宋道均(朝鮮語:송도균,副委員長)、李京子(朝鮮語:이경자)、李秉基(朝鮮語:이병기)、邢泰根(朝鮮語:형태근)。
部門職能
企劃調整室:法令、法規的審查,國際合作、契約的簽定,組織及人員管理
放送通信融合政策室:制定和許可IPTV等放送、通信融合服務政策
放送政策局:地面波廣播服務許可,TV收視費,管理媒體經營和廣播所有權
通信政策局:有無線通信政策,移動通信終端政策規定,通信保護和隱私政策規定
用戶網路局:監管和調查廣播、通信運營商的公平競爭,受理用戶的投訴
最首要任務就是要制訂去年12月國會通過的IPTV法案的試行令。迎合有無線融合趨勢,制定通信新政策也迫在眉睫。預計,由於電視廣播界和信息通信界之間的矛盾,此前一直沒有進展的IPTV、DMB(移動數位電視)和數位電視等電視廣播與信息通信相結合的整合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契機。
此外,放送通信委員會將負責逐步放寬限制報紙傳媒和電視廣播兼營的現行條例、推進KBS2和MBC民營化等新政府的大眾傳媒相關焦點政策的制定,並與掌管報紙傳媒的文化體育觀光部一同作為負責大眾傳媒事業的政府部門發揮作用。
主要業務
廣播
・通信、頻譜研究以及管理等等的關聯政策(包含技術政策)的確立、審議與議決廣播業者
・電信業者的認可
・許可、登記、取消廣播節目的流通上的公平秩序秩序確立廣播通訊業者與業者間,以及與使用者間的紛爭調停
根據廣播通訊業者的禁止行為之措置與賦金徵收廣播通訊相關的研究與支援閱聽人的不滿處理,以及廣播、資訊通訊使用者的保護廣播通訊相關基金助成與管理、國際協力、南北韓交流委員會預算彙編與執行所管法令與委員會規則的制定
・改正、廢止電信設備的提供
・共同利用或相關資訊提供協定的認可廣播通訊服務的普及化、高度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