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升疇,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生年月1959年8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升疇
- 出生地:海南省文昌市
- 出生日期:1959年8月10日
- 主要成就:“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榮譽稱號
韓升疇簡介,貪腐獲刑,收受賄賂,立案偵查,檢方公訴,獲刑,
韓升疇簡介
2011年3月1日,海南農墾貫徹實施“五五”(2006至2010年)普法規劃中,湧現出一批工作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當時,韓升疇被授予。
中文名:韓升疇 | 出生地:海南省文昌市 |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
出生年月:1959年8月10日 | 職業:政治 海南農墾原審計局局長 |
貪腐獲刑
收受賄賂
韓升疇曾自詡要做為企業創效益、謀發展的“實幹家”,而不是在管理上只會紙上談兵的“趙括馬謖”。可是,他既沒有成為“實幹家”,也沒有成為“趙括馬謖”,而是成為了一個嘴上一套、行動又是一套的收受賄賂200餘萬元的“貪腐蛀蟲”。
立案偵查
2012年5月,檢察機關在偵查其他案件時發現該線索,韓升疇聞訊自知收受賄賂的事情已經敗露,心生忐忑。同年5月11日,韓升疇主動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投案。5月15日,海南省檢察二分院決定對韓升疇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韓升疇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繳全部贓款。
檢方公訴
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認為,韓升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2012年7月26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以韓升疇涉嫌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向海南省二中院提起公訴。
獲刑
2013年4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韓升疇有期徒刑8年,犯罪所得贓款依法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