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環境監察局

鞍山市環境監察局是鞍山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一.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二.對轄區的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三.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標排污費和排污水費的徵收工作.
四.負責對生物環境監理中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
五.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全市環境監理工作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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