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環境監察局是鞍山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一.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二.對轄區的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三.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標排污費和排污水費的徵收工作.四.負責對生物環境監理中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五.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六.負責全市環境監理工作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