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震局

鞍山市地震局

鞍山市地震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鞍山地區地震工作的綜合性職能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做好地震預測預防、工程地震和防震、抗震救災等工作。

2018年10月11日,入選“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地震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位置:鞍山市
  • 成立時間:1974年12月24日
基本概況,工作要點,

基本概況

鞍山市地震局於1974年12月24日成立(前身為鞍山市革委會地震辦公室)。1975年5月19日組建鞍山市地震台,隸屬市革委會辦事組領導,1977年隸屬市科委領導。1978年7月11日撤銷市地震台,成立鞍山市政府地震辦公室和遼寧省鞍山地震台,由市科委代管。1980年9月市地震辦公室和地震台合併(仍保持兩個名稱),隸屬市科委和遼寧省地震局雙重領導。1983年5月撤銷市地震辦,其工作併入地震台,由省地震局和市科委雙重領導,以省地震局為主。1984年2月恢復市地震辦,與地震台合署辦公,由市科委代管,1995年3月改為地震局,內設監測處、地方處、秘書處。
鞍山市地震局

工作要點

鞍山市地震局2012年工作要點
1. 做好監測預報工作,按照地震趨勢會商會制度,做好周、月、季和年會商會工作,在省年度會商質量評比中繼續走在全省前列。編印發放《震情通報》12期。
2. 做好日常地震觀測儀器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9.8%以上。監測數據傳輸上報準確率達到100%。
3. 在省各類觀測資料評比中,優秀率達到100%。
4. 認真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加強地震監測值班值宿,及時準確上報震情。
5. 收集、整理、存儲、傳輸地震監測數據,做到數據連續準確。
6. 進一步完善和充實地震短臨異常跟蹤方案,確保信息暢通,確保大震速報及時、準確。
7. 認真做好民眾諮詢震情和闢謠工作。
8. 充分發揮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服務功能,做到審批事項辦結率100%,民眾滿意率100%。
9. 加大執法力度,繼續做好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1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遼寧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辦法》管理和規範好鞍山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審批工作。
11.、加大《防震減災法》的落實和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在全市營造一個普及地震科普知識的氛圍。
12.、以汶川、海城、唐山等破壞性地震紀念日和市科技活動周為契機,在全市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13.、貫徹落實遼震發(2011)48號檔案精神,制定 “鞍山市地震應急工作檢查通知”。
14.、加強對地震應急青年自願者隊伍的管理工作,對其骨幹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
15.、繼續在鞍山地震信息網上開設地震科普知識宣傳欄目。
16.、繼續與市教育局聯合抓好我市中國小“防震減災科普知識教育示範校”工作。
17.、加強巨觀信息員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對三網一員骨幹力量進行培訓。對上報的巨觀信息認真排查並及時上報市政府和省局。
18.、進一步加強我市地震群測群防網路建設和巨觀場建設,特別是地震巨觀監測網路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防震減災,尤其是在地震短臨預報中的作用。
19.、積極爭取省局資金,對防震減災指揮中心的進行改造。
20、採取有效節能措施,確保煤、水、電、氣、油能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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