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區財政局

鞍山市千山區財政局

鞍山市千山區財政局是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千山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鞍山市鞍海路2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區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鄉鎮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承擔國家和省市區相關區域性發展戰略中的相關財政工作。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草案,研究全區經濟社會中的財稅重大問題,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統籌管理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編制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
(四)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和全區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訂區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
(六)組織制訂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七)負責制訂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實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八)負責制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專項資金,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財政工作,編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區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十)負責擬訂區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全區及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區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
(十二)代區政府履行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區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註冊會計師行業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具體制度及相關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及資產處置工作。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並按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2.關於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的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與市財政局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採購監管等工作,落實中央財政和省市區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

內設機構

(一)文書財務崗位。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辦、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及機關其他事務性工作。負責財政局後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黨建崗位。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工資福利、各種保險、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具體負責紀律監督檢查和黨風廉政、機關工會和婦聯等工作。
(三)預算科崗位1。負責審核各業務科室錄入指標、下達相關指標工作。負責起草報人代會財政預算報告、匯總報區人代會財政預算草案工作。負責匯總全年預算、預算信息公開、預計全區一般公共預算預計完成情況、日常財政收支管理工作。
(四)預算科崗位2。負責匯總財政存量資金及財政結轉結餘資金工作。負責接收下發扶貧指標、填報轉移支付、供養人口等系統工作。負責中期財政規劃、日常財政規劃管理、績效填報、監控總結等工作。
(五)國庫科崗位1。負責國庫科全面工作。負 責預算內資金撥款審批。負責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資金撥款審批。負責糧食專項資金專戶專項資金撥付審批。負責協調“三公”經費部門決算公開。負責各項改革工作的協調、推進。負責科內總結、信息、宣傳、調研等綜合工作。負責預算單位賬戶管理、審批;負責組織非稅收入收繳及協調解決全區非稅收入收繳系統運行中的問題。負責非稅收入繳庫、退付審核。負責年度財政總決算分析。負責政府採購資金撥付的審核。負責預算單位賬戶開立、撤銷及變更審批工作。負責財政專戶清理工作及向市局報表。負責組織區本級財政專戶開戶行選擇、代理銀行業務考評等工作。負責社保、債務、納入國庫管理非稅收入資金撥款審批。負責稅收的退庫審批。負責預算單位大額提現審批。負責公務卡管理。負責財政資金動態監控管理。負責預算指標及專戶指標的接收錄入。負責對鎮(街)轉移支付資金審核。負責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的資金撥付及專戶報表。負責專戶資金流入、流出情況月報表的匯總及季度分析情況。負責社保基金專戶的會計核算及資金撥付。負責對非稅收入會計憑證進行覆核。負責預算單位人員工資、單位配繳社保繳費、公積金及住房補貼資金的授權支付審核。負責預算單位退回工資的審核、記賬。負責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費收入記賬,行政性資金支出的審核撥付。預算外總會計,負責預算外資金收入、支出的管理、審核、記賬、結轉。負責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調整預算單位用款計畫。
(六)國庫科崗位2。負責編制財政收支日報、月報,收集、匯總全區財政收支月報及分析,並負責上報市局。負責統計八項支出完成情況及分析。負責政府網站公開財政收支情況。完成總決算具體分析。負責編制區本級財政部門決算草案,匯總全區部門決算,編寫全區部門決算專題分析,組織實施部門決算批覆,組織區直部門按法定時限規範公開部門決算信息。負責組織區直部門編制部門財務報告,並對縣區級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編制區直部門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計畫編制並送審。負責根據區直預算單位申請,對基本支出用款計畫進行調整。負責項目支出用款計畫初審。負責錄入預撥資金用款計畫。負責直接支付收款賬戶信息維護。負責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撥付。負責:及時準確撥付國庫實撥資金。負責國庫社保資金待劃轉賬戶會計核算、對賬工作。負責:區本級預算內總會計核算、對賬、編制報表工作。負責:編制區本級財政總決算,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財政決算報表公開。負責對非稅專戶進行會計核算。負責辦理非稅收入上繳國庫業務。負責及時準確撥付非稅專戶資金。負責對非稅收入退戶崗位初步同意辦理退戶的申請資料進行覆核。負責財政收入總會計,記每日的稅收收入賬、非稅賬和社保基金收入賬、其他利息收入賬等。負責辦理收入退庫、退稅等相關手續。負責整理記賬憑證、並進行裝訂。負責每月與銀行對賬,匯總、核對財政所有賬戶餘額工作。負責將會計生成的授權額度和清算額度傳送銀行。負責將會計生成的直接支付和清算額度傳送銀行。負責將會計生成的實撥傳送銀行。負責將會計生成的預算外專戶資金髮送銀行。負責接收銀行的回單、登記回單、列印回單。負責每日去代理銀行和人民銀行收取紙質回單。負責編制區本級旬報上報至市里。負責每日編制《地方財政庫款收入日報表》、《財政庫存餘額表》。負責非稅收入收繳賬戶憑證裝訂。負責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文字部分,及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推進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負責鄉鎮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實施工作。負責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管理。負責協調解決全區國庫集中收付系統運行中的問題。負責調整賬務系統,增加會計科目、導數工具和公式。負責新增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單位編碼、賬戶信息。負責其他系統管理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崗位1。負責區委辦公室、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區委老幹部局、區委督查辦公室、區委編委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區委工商聯合會、區婦聯、區委團委、區人大、區政協、區委黨群事務服務中心、區委黨建工作服務中心、區紀委監委綜合保障中心、區委黨校20個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批覆部門決算工作。負責: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科內辦件及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政法科崗位2。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區財政事務服務中心、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營商環境規定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管事務服務中心、區司法局、區商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信訪局、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區綜合事務服務中心、區現代經濟發展中心、區公安局、區武裝部、消防大隊等19個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批覆部門決算工作。負責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黨政機關公務活動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國資農企科崗位1。負責落實農業農村科全面工作。編制農口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預算管理相關財政政策,按照預算編制有關要求嚴格審核對口部門申報的預算。承擔現代農業、水利、扶貧、農田建設和管理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預算指標檔案、資金指標和部門決算等審核工作,審核預算執行提交的相關專項資金指標,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如有特殊情況,須逐級請示上報。國資農企科文字材料的綜合匯總工作以及工作信息起草工作。國資農企科數字材料的綜合匯總工作,部門決算的批覆工作,預算執行系統指標分配工作。農財日常事務、催辦、檔案、信息等方面的日常工作,科內新聞宣傳、信訪、審計協調等工作,科內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科領導要求完成機關運轉相關事務性工作,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國資農企科績效、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相關工作。
(十)國資農企科崗位2。資產管理科全面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政策研究工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登記等工作。科內文字綜合材料,罰沒資產管理。固定資產處置收益上繳。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每年負責向區直各單位及各鎮(街道)財政所(科)布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年報工作,傳達財政廳最新工作要求;審核區直各單位及各鎮(街道)財政所(科)上報的資產年報;匯總報表,撰寫報告,報送財政廳,每月督促區直各單位及各鎮(街道)財政所(科)上報資產月報;審核資產月報;匯總報表,撰寫報告,報送市財政局。置產權登記相關工作,督促各單位辦理產權年檢等工作。布置資產清查相關工作,督促各單位進行資產清查工作,接收、審核各單位資產清查情況報告,撰寫報告並上報市財政局。傳達市財政局布置的企業財務決算工作,督促相關企業及時呈報決算報告。糧食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稻穀生產者補貼資金和糧食風險基金管理,綜合財務管理,負責科內辦件工作。
(十一)社教科崗位1。組織實施責任: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和社會保障資金執行情況分析工作。 部門預決算管理監督責任:負責編制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殘聯、區衛生健康局、衛生防疫站、婦幼與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結核防治所、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醫保局、唐家房衛生院部門預決算有關工作,並對預算執行進行監管。社保基金管理責任: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審核。專項資金管理責任:負責會同部門制定養老保險、就業、民政、衛生計生、退役軍人事務、醫保專項資金相關財政政策,編制相關專項資金區級預算,並及時會同部門制定市級以上和區級資金分配方案,按照規定時限下達。負責省市級福彩公益金支出管理。負責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社教科崗位2。部門預決算管理監督責任:負責編制區教育局、科協、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十三中、東礦中學、教師進修學校、中心幼稚園、舊堡國小、礦山高中、東礦國小、運修國小部門預決算有關工作,並對預算執行進行監管。專項資金管理責任:負責會同部門制定教育、科技、文化旅遊和廣電專項資金相關財政政策,編制相關專項資金區級預算,並及時會同部門制定市以上和區級資金分配方案,按照規定時限下達。負責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負責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綜合科崗位1。具體負責千山區住建局、交通局、環保局、人防辦及相關事業單位等單位部門預算和財政政策有關工作和相關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和上級資金轉發、下達工作。具體負責政府購買服務、津補貼工作。具體負責非稅收入項目政策管理工作。
(十四)綜合科崗位2。負責政府債券及隱性債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債務風控、監測工作。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工作。
(十五)採購科崗位。負責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全面工作。文字綜合;信息統計報表;對外宣傳工作。確定採購方式和組織形式。監督採購活動。區政府採購的投訴處理。區政府採購供應商庫管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的抽取;採購網上公示。
(十六)財監科崗位。處理科內日常工作。分管財政內部控制、檢查工作。協調財監科內部事務。考核評定等綜合管理事項。負責政務便民服務大數據平台轉辦事項的承接和辦理工作;科內的文字綜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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