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領導職務層次是巡視員、調研員、主任、科員、辦事員一類人員的總稱。...... 非領導職務層次是巡視員、調研員、主任、科員、辦事員一類人員的總稱。...
1993年8月14日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將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兩類。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享受相應級別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領導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
我國《公務員法》第16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正職以下設定,在省部級以上不設定非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由高至低分為...
公務員職務名稱應當與機構規格相一致。第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第七條領導職務層次由高至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
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首次確定職級按照有關規定套轉。新錄用公務員按照有關規定確定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的職級。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調任的...
與級別”修改為“職務、職級與級別”,把現行法中“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的設定調整為“領導職務”、“職級”,規定了設定原則,明確了領導職務、職級層次的...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釋義】本條是對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序列以及職務層次的規定。一、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根據公務員是否...
副科虛職是指公務員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副主任科員的俗稱。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定公務員職務序列。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
第三章 職務與級別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定確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
與級別”修改為“職務、職級與級別”,把現行法中“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的設定調整為“領導職務”、“職級”,規定了設定原則,明確了領導職務、職級層次的...
鄉科級正職是一個公務員職務層次,不是級別。...... 第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第七條 領導職務層次由高至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
第二十一條 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