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航空性業務

非航空性業務

與航空性業務相對應,指民用機場各項業務中的地面服務(一般代理服務,配載、通信,集裝設備管理,旅客與行李服務,客梯、裝卸和地面運輸服務,飛機服務,飛機勤務,飛機維修等),場地租賃業務,機場商業經營,貴賓服務,停車場,航空配餐,航空貨站業務,機場住宿等其他業務。

我國劃分標準與國際慣例基本一致。

國際上非航空性業務一般市場化競爭。在我國,與航空性業務實施政府指導價不同,非航空性業務一般實施專業化經營和市場化競爭,很多採用市場調節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航空性業務
  • 外文名:non-aeronauticalactivities
與航空性業務相對應,指民用機場各項業務中的地面服務(一般代理服務,配載、通信,集裝設備管理,旅客與行李服務,客梯、裝卸和地面運輸服務,飛機服務,飛機勤務,飛機維修等),場地租賃業務,機場商業經營,貴賓服務,停車場,航空配餐,航空貨站業務,機場住宿等其他業務。
我國劃分標準與國際慣例基本一致。
國際上非航空性業務一般市場化競爭。在我國,與航空性業務實施政府指導價不同,非航空性業務一般實施專業化經營和市場化競爭,很多採用市場調節價。
國際上知名非航空性業務企業,既有業務範圍橫跨數百個機場的John Menzies(倫敦上市公司MNZS.L),漢莎天廚,Gate group Holding AG (瑞士上市公司GATE.SIX,2016年被海航集團收購),Swissport(被海航集團收購);也有專注於單個機場非航空性業務的Japan Airport Terminal Co.,Ltd.日本機場大廈株式會社(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9706.T)專注於東京羽田機場非航空性業務。
2015年12月, 民航局下發《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推進民航運輸價格和收費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7年,進一步理順航空性業務收費結構,擴大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非航空性業務重要收費項目範圍。到2020年,非航空性業務收費均由市場決定,同步建立健全民用機場收費監管規則。”屆時,我國非航空性業務有望完全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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