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加勒比與太平洋國家集團

非洲、加勒比與太平洋國家集團是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國家政府間的經濟聯合組織。

非洲、加勒比與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n,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of States,國際組織,70年代曾譯為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組織)。
會議通過的《喬治敦協定》規定保證實現《洛美協定》的目標;在成員國之間以及全體開發中國家之間,促進更大範圍和更密切的貿易、經濟和文化聯繫,加強經濟合作,推動世界經濟新秩序的建立。這個集團和歐洲經濟共同體通過談判,在1975年2月簽訂《洛美協定》,簽署的成員國為46個。1979年10月續簽第二個《洛美協定》時,參加該集團的成員國為63個。1984年12月續簽第三個《洛美協定》時,成員國達66個。這個集團的主要機構是部長理事會和大使委員會,並有秘書處設在布魯塞爾,該集團同歐共體之間設有工業發展中心、農業和鄉村合作技術中心等機構。1989年12月簽署了第四個《洛美協定》,有成員85個,1990年3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其核心內容是歐洲在協定期間向非加太地區國家提供經援和貿易優惠,幫助這些國家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和解決債務危機。
至2000年6月22日,成員有7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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