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電台

非法電台是本世紀60年代,由英國廣播公司控制的英國無線電廣播專利事業,遇到來自古代堡壘和停泊在北海的船隻上的非法電台廣播的有聲有色的挑戰。它們不停地播放流行音樂,收取廣告費,而不繳納稅款,因此獲利頗為豐富。1961年,一艘稱為“卡羅琳號”的船上,一座卡羅琳廣播電台在3月29日開始廣播。這僅是眾多的非法電台之一。卡羅琳電台的建立人羅南·奧拉希利在播音的最初10天內就收到來信2萬餘封。貝德福德公爵是投廣告的第一人,他為自家園林沃本隱修院播放一次廣告,次日便引來4500名遊客。

1965年底前,約有1,500萬人固定地收聽非法電台,非法電台則大量地賺取金錢。工黨政府便以《海上廣播(違法行為)法》(1965年制定,1967年成為法律)結束了非法廣播存在和進一步發展的局面。非法電台以流行音樂吸引了十幾歲的青少年,因此英國廣播公司試圖通過建立第一套廣播網來爭取這部分聽眾。對非法電台的鬥爭最初都是由歐洲委員會(The council of Europe)開始進行的。它擬訂了《歐洲關於防止在各國領土之外發射廣播的協定》,各成員國於1965年在斯特拉斯堡簽了字,英國政府於同年將它提交給議會。在廣播和政治部門中產生一種顧慮:非法電台不僅會破壞廣播制度,而且會造成一種“不應有的”文化衝擊,甚至造成政治衝擊。工黨政府的《海上廣播(違法行為)法》規定,未經核准而向英國境內進行直接廣播為違法行為;並規定,購買非法信道的廣告時間亦為違法行為。當明顯擊敗非法電台並拆除其設備後,在官方的廣播服務結構中便露出一塊顯而易見而有待彌補的缺陷。1966年底,工黨政府發表一篇建議性的白皮書,為英國廣播公司建立第一套廣播網開闢了道路,但非法電台並未因此銷聲匿跡。在整個70年代,想在英國廣播公司和獨立廣播管理局兩家控制的專利事業之外進行無線電廣播的情緒還普遍存在著。在80年代中,非法電台又從各處突然出現——在樹林,在小山頂,在偏僻的臥室,在汽車庫,甚至在行動中,用無照發射機進行非法的廣播。到1983年6、7月間,英國大致有50座非法電台在廣播,甚至卡羅琳電台也捲土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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