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檔原則,區別,注意事項,
投檔原則
總投檔原則:省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省招生辦公室根據各院校的招生計畫總量適當控制各院校投檔比例。
區別
平行志願和非平行志願的區別
投檔標準不同:平行志願分數優先,以考生為維度進行排序;非平行志願志願優先,以院校為維度進行排序。
投檔過程不同:平行志願考生多次檢索機會,一次投檔機會;非平行志願考生多次檢索機會,多次投檔機會。
選擇院校不同:平行志願都是第一志願,梯度較小;非平行志願須選擇符合二志願特徵的學校,梯度較大。
注意事項
第一志願是關鍵,從“技術和分數”的角度看,如果考生選報的第一志願學校在該省近2~3年錄取分數大體穩定,則考生分數最好達到該校上年度錄取分數範圍的中間段才較有把握,而且專業也有一定選擇餘地,如果僅僅達到分數範圍的下端,選報時則要慎重。
第二志願應是“保底”志願,按照“順序志願”的投檔辦法,考生填報的第二志願學校必須是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學校,絕不能覺得自己的分數比該校上年實際錄取分數高出很多就可將該校做為第二志願學校。因為有不少學校雖然錄取分數在批次內不是很高,但第一志願生源充沛,錄取的基本都是第一志願考生。
志願間及批次間的填報策略,在一個批次內,如果可選報的第一志願學校,從上兩年實際錄取分數看,只有50~60%的把握,則一定要報好第二志願,選擇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並且是自己可以接受的學校做為第二志願,才有可能被錄取,也才有可能得以“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