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戰爭

非典型戰爭,主要指未產生法律上戰爭狀態的武裝衝突,也包括雖已宣戰但始終沒有參加實際的武裝敵對行為或時間非常短、規模非常小的戰爭狀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帝國主義國家為了逃避發動侵略戰爭的罪責,經常採取不宣而戰的方式,例如1931年、1932年日本軍國主義入侵中國東北和上海,1937年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許多重大武裝衝突都沒有以法律意義上的戰爭的名義進行,如1950年美國侵略朝鮮的戰爭,1956年英法為爭奪蘇伊士運河而對埃及發動的戰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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