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樂縣公安局位於縣城西林路林業局附近,是縣委、縣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警務工作,是全縣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和作戰實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靜樂縣公安局
- 性質:國家機關
- 地址:西林路
- 隸屬:靜樂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縣委、縣政府與上級公安機關的批示、命令,研究制定有關全縣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檔案;領導部署、實施全縣公安工作。
(二)依法制止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及突發性、群體性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依法負責全縣各類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和涉黑、涉惡案件的偵破和防範及禁毒、緝毒、反偷渡等工作,逮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四)依法查處全縣各類治安案件,辦理各類行政案件、收容教養、勞動教養案件。
(五)依法負責全縣各類警衛任務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及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指導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保衛組織、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建設。
(六)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港澳通行證、國籍、出入境管理事務和外國人在我縣的居留、旅行等有關工作。
(七)依法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範體系。
(八)依法負責全縣公安機關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依法負責對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偵查利用計算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依法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一)依法負責全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等。
(十二)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管理,促進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和現代化建設,組織警務督察,進行內部執法監督,及時查處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三)完成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及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