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描寫法

靜態描寫法

靜態描寫法,是指記敘文中對人物、景物作靜止狀態下的描摹狀寫,創造生動具體的感人形象的一種寫作方法。
靜態描寫法,是記敘文寫作中使用最普遍、最基本的一種表現方法。就其手法說,主要有白描、細描等;就描寫對象說,有人物描寫和景物描寫等。這種描寫是為客觀事物本體造形,以寄託作者的情感,也為讀者創造了具體感人的形象,從而實現描寫的目的。
例如,路遙的《人生》(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二章借高加林脫衣服游泳的空隙,對他作了一段靜態的刻畫:“他的裸體是很健美的,修長的身材,沒有體力勞動留下的任何印記,但又很壯實,看得出他進行過規範的體育鍛鍊。臉上的皮膚稍有點黑;高鼻樑,大花眼,兩道劍眉特別耐看。頭髮是亂蓬蓬的,但並不是不講究,而是專門講究這個樣子。他是英俊的,尤其是他在沉思和皺眉頭的時候,更顯示出一種很有魅力的男性美。”這個集中筆墨的靜態描寫,將讀者的注意力一下子集中到這個人物身上,給讀者留下清晰、完整、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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