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邊縣統計局

靖邊縣統計局

靖邊縣統計局於1982年單獨設為獨立機構,是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在靖邊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指導下,認真履行統計工作信息、諮詢和監督三大職能,努力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加大統計檢查監督力度,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及時準確、科學高效地完成各項統計任務,為靖邊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邊縣統計局
  • 作用:統計和國民經濟
下設機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現任領導,

下設機構

靖邊縣統計局下設社會經濟調查隊和普查中心兩個事業單位。現開設綜合、核算、農業、工交、建築、投資、勞資、服務、科技、商業、縣域經濟監測、基本單位調查、城鎮住戶調查、農村住戶調查、貧困監測等專業。現有在崗工作人員44人,其中本科學歷34人,大專10人;統計師10人。現代化辦公設備齊全,有計算機44台,印表機3台、傳真機2台,複印機、掃瞄器、數位照相機、網路傳輸機各1台。
【崗位職責】根據《中共榆林市委辦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靖邊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榆辦字〔2010〕19號)精神,設立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縣域經濟監測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對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三)將各項普查、調查的專業技術性工作交由相關事業單位承擔。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管理全縣統計工作,擬訂全縣統計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對鄉鎮、部門的統計巡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普查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業和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文體及娛樂、計算機等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城鄉居民收入、社情民意、科技、人口、婦幼、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六)組織開展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管理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意見。
(七)依法審批並備案縣級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職稱考試和從業資材試工作;建立統計數據質量審核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基本單位資料庫;組織、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縣統計工作中的套用。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定7個崗位。除局長1名,副局長2名外,設定如下崗位:
(一)總統計師:協助局長負責統計數據管理、統計分析、統計業務指導與協調等統計技術服務工作。
(二)政秘核算崗: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的搜
集、傳遞與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全縣性綜合經濟運行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三)法規檢查崗: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開展統計登記和統計巡查,承擔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草擬統計方法制度等方面檔案,對統計改革和建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
(四)統計崗:負責各類統計調查,收集、整理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1名。

附則

(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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