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縣醫療保障局,是靖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2月,根據上級機構改革和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正式掛牌成立“靖安縣醫療保障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單位。
靖安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縣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安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靖安縣雙溪鎮石馬中路3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根據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範性檔案,擬定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組織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縣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綜治、政務公開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基金)、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醫藥服務管理股)。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縣內城鄉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單獨統籌(離休幹部、建老人員、二等乙級傷殘軍人、企業軍轉幹部、參戰退役軍人等)人員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生育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障相關待遇。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平台建設。承擔全縣醫療保障統計、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擔縣級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及視窗服務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標準及結算辦法。
(三)基金監管股。負責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政策諮詢。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歷任領導
原局長: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