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靖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靖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靖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靖安縣清華大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並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整合和建設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各類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負責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負責商品編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測檢驗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作。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五)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全縣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七)負責全縣市場主體誠信建設。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市場信用分級管理、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十八)負責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收費標準,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鄉鎮(社區)政府及食品安全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評價考核。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和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動落實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推動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三)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通報、舉報發現食品、藥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藥品,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制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商務局負責制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縣商務局負責食品進出口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協助、配合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推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強化源頭質量控制和全程跟蹤管理,提高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組織人事股)。負責機關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會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新聞宣傳等工作,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裝備、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本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違紀案件查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受理民眾對幹部違紀情況的信訪舉報以及幹部處分的申訴、複議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各單位和全縣市場監管系統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的職工培訓和學歷教育;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在縣委組織部和局黨委的領導和指導下,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執業資格認定。承擔全局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編制、審核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與設備設施採購計畫,負責預算績效和罰沒物資管理工作。
2.法制監督管理股。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指導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律法規規章的運用,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行政許可監督;組織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有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起草、檔案審核、執法案件審核和法治宣傳等工作;指導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工作。
3.執法稽查管理股。負責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執法稽查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使用等環節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經濟秩序專項整治,查處無照生產經營、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大要案和疑難案件查處、督辦,協調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與縣公安局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涉嫌犯罪違法案件移交,並依縣公安局申請,協助提供檢驗、鑑定、認定結論。指導基層市場監管執法稽查工作。
4.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活動、拍賣行為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檢查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全縣重大智慧財產權案件。組織指導商標使用行為、商標印製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推薦申報中國馳名商標和認定後保護工作。指導開展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調處、調節工作。擬定嚴格保護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理標誌商標的申報、運用和監管保護工作。
5.信用監督管理股。調查研究市場主體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訂落實市場主體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市場主體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承擔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縣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及年報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開展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6.質量監督管理股。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依法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管理檢查工作;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和參與有關產品的質量事故的調查;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對質量認證產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有關技術引進和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負責技術標準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引導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指導企業對國(境)外技術性貿易措施;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7.食品綜合協調股。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指導鄉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承擔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工作;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行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8.食品監督管理股。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制定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承擔食品和保健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行政許可、備案管理的現場檢查驗收等工作;開展保健食品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及教育培訓工作;承擔開展保健食品的安全狀況調查、監測;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監督抽檢餐飲食品安全並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開展量化分級管理;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業務工作;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食品、餐飲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工作。
9.藥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實施藥品流通管理辦法;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及教育培訓工作;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狀況調查、監測;承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的現場驗收。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管理辦法;承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等認證的技術審查,以及現場檢查、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
10.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檢驗檢測工作;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11.註冊登記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聯合審批的相關事項。負責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程式和措施,指導市場主體規範化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和推進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負責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承擔的其他登記註冊和行政審批事項。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12.價格監督檢查局(反不正當競爭局)。承擔全縣價格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展開專項檢查,重點加大對社會廣泛關注,民眾反映強烈的不正當價費行為的查處力度;監督檢查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根據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商品和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哄抬物價、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環境;負責涉及價格方面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信訪工作;指導基層價格檢查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和民眾性的義務價格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開展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市場中的壟斷、公用企業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商標侵權、違法廣告、無照經營、契約欺詐、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協助參與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
13.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建立和整合投訴機制,負責政府熱線、上級投訴中心、局投訴熱線及來人、來信、來電、網路等投訴件的諮詢、受理、分撥、辦理及結果反饋,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參與重大、突發、緊急消費事件的應急處置;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消費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和建議;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相關信息;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派出機構

在縣鄉鎮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分局的基礎上組建6個縣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全稱為“靖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xx分局”,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雙溪分局,管轄區域為雙溪鎮。
2.工業園分局,管轄區域為雷公尖鄉、香田鄉、縣工業園區。
3.高湖分局,管轄區域為高湖鎮、水口鄉。
4.寶峰分局,管轄區域為寶峰鎮、仁首鎮。
5.璪都分局,管轄區域為璪都鎮、三爪侖鄉、中源鄉、羅灣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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