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靖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靖安縣雙溪鎮新大街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印發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政府及其各部門,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傳送縣政府的公文,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的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縣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處理、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徵集人民民眾的建議和意見。
  (十)負責全縣金融監督、協調、服務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外事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電子政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承擔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辦公室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以及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擬訂並組織實施;參與推進全縣“放管服”改革,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承辦縣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推進縣政府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負責縣本級行政審批目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和權責清單的管理,承擔組織權責事項的清理規範、審查編制、調整和監督檢查等日常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縣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最佳化發展環境日常工作;負責外商保護牌、卡發放工作;為客商企業幫辦、代辦各種審批辦證(照)手續,協調解決客商企業生產生活中要求解決的問題;組織全縣最佳化發展環境測評和考核工作,對落實最佳化發展環境政策規定情況進行督查、通報職責。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負責本辦行政事務和綜治維穩、對外聯繫、接待等工作;承擔政府及本辦會議和活動的後勤服務;管理本辦經費和財產;負責本辦採購、勞動人事、編制、工資、福利、職稱評聘、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報刊資料的征訂發放、資料室管理;負責本辦車輛調度;協助抓好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負責安排本辦幹部職工政治業務學習和值班;處理鄉鎮和縣直部門向政府的請示報告,本辦檔案的傳閱;負責政府、政府辦的檔案收發、校對、印製,上級來文的呈(傳)閱、公文交換、印鑑管理、電傳、複印、檔案與材料的收集、歸檔、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參與推進全縣“放管服”改革工作,承辦縣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縣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最佳化發展環境日常工作;承擔縣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職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公開、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依申請公開等工作。
  (二)督查室
  負責審計、監察、機構編制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活動安排、檔案運轉、交辦工作落實、信訪件處理;主要領導批示、縣政府重要會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辦、督查;負責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縣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
  (三)調研室
  負責信息上報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開展相關調研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起草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綜合性文稿。
  (四)綜合股(金融工作辦公室)
  負責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兵役、機關事務、行風建設、行政服務和發展環境、外事僑務、民族宗教、新華書店、金融、保險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負責民生工程的日常調度、協調;組織籌備縣政府新聞發布會;負責全縣經濟形勢分析;負責聯繫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法院辦公室、縣檢察院辦公室工作。
  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金融、保險等工作的決定和工作部署;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修訂地方性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政府、政府職能部門及當地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日常聯繫和合作,做好配合、協調、考評和信息交流工作。
  (五)農業股
  負責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民政、扶貧、氣象、農業公司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
  (六)工交股
  負責招商引資、商務、工業園區建設、交通、公路建設、環保、郵政、電信、移動、聯通、無線電管理、電力、工業和信息化、洪屏電站項目、應急管理、創輝公司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
  (七)城建股
  負責城市建設與管理、房地產、人民防空、城投公司、自然資源、供銷、物資、菸草、石油、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
  (八)科教文衛股
  負責科技、教育體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衛生健康、精神文明、檔案、地方志、市場監督、旅遊公司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
  (九)政法股
  負責公安、武警、司法、信訪、交警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
  (十)外事辦公室
  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申辦護照和簽證;安排協調縣領導的外事活動,協調本縣各部門的外事涉外活動計畫;協助處理髮生在我縣的重大涉外事件;負責組織接待重要外賓和來本縣進行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及進行採訪的外國記者;了解和掌握本縣外事工作情況和問題;會審涉外報導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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