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私塾

清代及民國時期,本縣城鎮及較大村莊,多辦有私塾。其辦學形式:一為富戶獨聘塾師設館,稱“東館”;二為村鄰數戶聯合聘塾師設館,稱“團館”;三為塾師在家設館授徒,稱“門館”。學生交納束修(塾師工薪)標準,民國20年(1931)前後,一般為每年三四元到二十元,東館、團館塾師,另由學生家長供給飯食。私塾有初、高級之分,初級稱“蒙館”,招收初入學兒童,依次教讀《三字經》、《百家姓》、《四書》等,後增設《國語》,以識字為主。高級稱“經館”,招收讀過蒙館的學生,講讀《四書》、《五經》、《唐詩》、《古文觀止》及各種時文。私塾採用單個面授的教法,注重識字、習字、背誦詩文及作文。其學制不定年限,年中無假期。塾師對學生管教嚴格,常對疏忽學業或違犯學規的學生,施以戒尺打手心、鞭笞、罰跪等體罰。本縣塾師中有不少熱心教育,教有成就之士。民國時期,東鄉的齊渭綸、劉弼國、吳仰賢,南鄉的寧曾祺、寧文程、施玉藻、沈贊成、陳若愚,西鄉的姜孝維、汪凱成,北鄉的陳善夫、何玉爐,均較有名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陽私塾
  • 簡稱:私塾
  • 所屬地區:清代及民國時期
  • 類別:私塾
民國初,國民政府倡辦學校,禁設私塾,但收效甚微。民國5年,本縣成立私塾改良會,規定各區勸學員定期考核私塾改良狀況。民國12年抽查,全縣尚有私塾147所,學生1534人,而當時全縣國民國小只有59所,學生僅1760人。至民國20年,仍有私塾140餘所,學生1500餘人。民國25年,貫徹省《改進私塾辦法》,本縣決定凡能按照要求如期改進的私塾,可改稱聯保代用短期國小,但因山區村落分散,以及經費、師資等困難,進展緩慢。民國34年,全縣尚存私塾111所。
1949年下半年調查登記,全縣實有私塾135所。翌年1月,縣人民政府召開塾師座談會,要求改變教學內容,廢除體罰。1951年,在民眾自願原則下,所有私塾先後改為民辦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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