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市政務服務中心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銅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青銅峽市政務服務中心,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銅峽市政務服務中心
  • 隸屬:政府辦公室
  • 級別:副科級
  • 建築面積:2100平方米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

職能轉變

(一)整合的職能
將面向社會及全市公眾集中提供政務服務視窗,代表市人民政府對市直機關及部分區屬單位進駐視窗、鎮民生保障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事項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有關職責由市政府辦公室劃入市政務服務中心。
(二)增加的職能
⒈增加村(社區)為民辦事全程代辦點日常工作由各鎮(街道)民生服務中心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⒉增加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平台建設,全面實現網上申報、受理、審批、繳費、諮詢、辦證、監督以及聯網核查等,建立就地申報、就地取件的網上辦事機制。
⒊增加對自治區垂直管理部門進駐、委託事項辦理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⒋增加對經市政府同意由部門單獨設立的辦事大廳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⒌增加建立由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代辦人員全程免費代辦的重點項目行政審批代辦機制。
⒍增加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有關部門配合、代辦人員提供全程或部分代辦的招商(善)引資服務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收費事項、信息發布、基金管理等業務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代表市人民政府對市直機關及部分區屬單位進駐視窗、鎮民生保障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事項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實行“一站式”集中辦理和服務。
(二)負責規範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運轉流程、環節、時限,協調解決辦理中存在的問題,並對有關重要事項進行跟蹤督辦。
(三)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和投資者向未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視窗的部門遞交行政審批的申請,並轉交有關部門依法辦理。
(四)負責對聯合審批項目組織協調和協調督辦。
(五)負責對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監督考核,受理投訴;統計、通報各視窗部門業務辦理情況。
(六)負責收集、整理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建立查詢資料庫並向社會公布,為公眾提供法規、政策查詢服務,為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及投資者從事經濟活動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七)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青銅峽市政務服務中心設4個工作崗位。
(一)綜合事務管理
負責中心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編制中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各類會務組織、檔案起草、文書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信訪、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信息編髮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完成兩大任務;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財務、後勤服務、固定資產管理及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辦事大廳水、暖、電及辦公設備日常維護。
(二)運行協調
負責對全市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審批流程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負責進入服務大廳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確定、調整工作;召集進駐中心部門聯席會議;負責視窗工作部門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人員培訓、考勤考核等工作;受理服務對象投訴,並對有關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各視窗的辦件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各鎮(街道)民生保障服務中心、村(社區)為民辦事全程代辦點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參與全市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
(三)代辦受理
負責為企業和國內外投資者提供項目審批全程辦理和政策諮詢服務;協調相關部門辦理委託業務的有關手續,對已辦業務進行跟蹤服務;負責與委託代辦的有關部門進行業務聯繫和協調,承擔代為受理行政審批的受理、初審、轉辦和答覆;負責圍繞本市重點項目(包括重大投資項目、高科技項目、公共設施項目和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工作,集中受理全程免費代辦的重點項目行政審批代辦工作;負責主動加強與經濟技術合作、工業園區等單位的溝通、聯繫,圍繞政策諮詢、立項審批、工商註冊、稅費繳納、技能培訓等工作,提供全程或部分代辦的招商(善)引資服務工作;負責中心政務公開工作。
(四)信息技術服務
負責中心內部網路系統及中心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鎮(街道)民生保障服務中心、村(社區)為民辦事全程代辦點網路建設、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計算機系統的管理、進駐部門所有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的查詢、網上線上諮詢、線上預約、線上申請與結果反饋、辦件查詢以及審批項目的網上申報、審批等工作;負責網上審批及各類辦件統計信息的公布;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計算機、相關數據安全防範和計算機系統日常維護及軟、硬體設備的技術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政務服務中心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市政務服務中心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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