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監察局

青羊區監察局

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省紀委、省監察廳、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街道、鄉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制定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羊區監察局
  • 負 責 人:吳浩
  • 職 務:局長
  • 辦公地址:江漢路222號1號樓4樓
負 責 人:吳浩
職 務: 局長
辦公地址:江漢路222號1號樓4樓
工作職能:
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街、鄉行政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察、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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