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任免
2021年12月23日,成都市青羊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選舉,鄭天南當選為成都市青羊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主要職責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
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
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機構設定
中共成都市青羊區紀委、成都市青羊區監委合署辦公,內設12個業務部室: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下屬事業單位:成都市青羊區紀委監委信息中心。
另設有20個派駐紀檢監察組,12個街道紀工委監察辦公室。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保密、信息、安全生產、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等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和市紀委監委、區委領導批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管理機關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務;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負責編報紀檢監察信息,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等;負責指導信息中心工作。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委巡察辦、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街道紀工委監察辦公室、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員檔案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街道紀工委監察辦公室、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牽頭辦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全區巡察幹部、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對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檢查工作的統籌協調、調查研究,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監督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總支建設相關工作。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廉潔文化建設以及網路信息與電教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等,承擔區紀委監委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信息傳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網路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重點新聞網站等做好網路宣傳引導工作;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宣傳教育、廉政文化建設和網路信息工作。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區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統籌協調特約監察員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對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統一接收街道紀工委監察辦公室、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舉報工作,處置信訪舉報中的突發情況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問題線索相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牽頭廉政檔案建設,協助辦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等工作;負責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相關紀檢監察室;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留置場所;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機構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以及辦案安全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在市紀委監委領導下,承擔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中的信息技術保障工作;統籌匯集和處理紀檢監察數據信息資源,提供信息查詢、分析研判和科學決策支持;負責區委巡察機構和區紀委監委機關網路安全管理與信息化建設工作。
第一至第四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聯繫街道和區級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街道和區級部門(單位)黨工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全區紀檢監察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綜合、協調、指導聯繫街道和區級部門(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巡察等工作,協助考察了解聯繫街道和區級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情況;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含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指定管轄的)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可以提級辦理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紀檢監察事項等;承擔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移送及補充調查工作。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相關單位移送處理的案件,以及向市委、市紀委監委、區委的報批或備案工作;負責審理有關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案件移送審核把關、辦理政務處分解除和徵求審理意見、回訪教育、案件質量監督檢查等工作;參與起草制定全區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評估、備案清查、清理、編纂等;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區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全區巡察幹部、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對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檢查工作的統籌協調、調查研究,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監督工作等。
信息中心:承擔全區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區紀委信息化建設日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專網中相關係統和辦公業務平台以及黨政網中相關平台等的日常管理和技術維護,做好網上信息保密工作;負責區紀委機關網路終端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等技術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區紀委政務信息的網上報送工作;協助做好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網路業務培訓工作等。
派駐機構
駐區委辦紀檢監察組、駐區政府辦紀檢監察組、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駐區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駐區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駐區發改局紀檢監察組、駐區新經濟和科技局紀檢監察組、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駐區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區財政局紀檢監察組、駐區人社局紀檢監察組、駐區住建局紀檢監察組、駐區執法局紀檢監察組、駐區商務局紀檢監察組、駐區衛健局紀檢監察組、駐區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駐區總工會紀檢監察組、駐國企第一紀檢監察組、駐國企第二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副主任
蔣黎、陳偉
委員
趙敏、劉偉、唐冰冰(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