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民政局

青羊區民政局是隸屬於青羊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羊區民政局
  • 地點:青羊區
部門介紹,機構職責,辦公室職能,

部門介紹

民政局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擬訂全省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省擁軍優。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省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省擁軍優
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五)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
捐贈,承擔省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省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
省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八)擬訂全省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
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假肢行業管理。
(十)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涉外婚姻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職能

一) 辦公室
主 任:彭勇
負責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隊伍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策法規、政務公開、後勤、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優撫安置科
科 長:卜克彥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
復員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農村退伍軍人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負責軍隊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審查、接收、安置、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異地安置的離休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擁軍優屬和管理優撫對象定量撫恤、補助;承擔軍隊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承擔追烈、評殘的申報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傷殘人員的傷殘器械配置管理工作;承擔軍隊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人員撫恤金、異地安置的地方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服務對象的維穩工作。
(三)救助科
科長:蘇明紅
負責全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規範化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城市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對全區低保對象、邊緣困難民眾實施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幫困助醫工作進行日常指導、監督、檢查;承擔指導、管理、檢查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平台工作;負責全區救災工作,監督檢查救災救濟款物的使用情況;負責接收捐贈工作和組織協調專項捐款、捐物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培訓和重大信訪、諮詢接待工作;指導協調愛心慈善工作;負責管理、服務對象的維穩工作。
(四)基層政權科
負責人:李建飛
負責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民
主政治建設的建議;負責貫徹實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指導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的幹部培訓及工作培訓;指導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和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區社區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五)社會組織管理科
科 長:蘇琦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行政管理;承擔社會組織培育職責;負責社工人才隊伍建設。
(六)地名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科 長:石 惠
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等申報工作;負責做好行政區域調整、地名管理和界線的勘定工作;承擔全區地名更名、命名等事項,組織檢查地名標誌設定和更新;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負責查處非法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社會事務科
科 長:蒙明月
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全區婚姻
介紹機構的指導、管理、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區殯葬及殯葬行業的指導、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公墓的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喪葬。
(八)社會福利科
科長:黃長青
負責牽頭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老齡、孤兒、殘疾人、五保戶等群體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區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相關配套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認定和管理;負責依法管理和指導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組織開展社會福利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區老齡辦綜合科
科長:榮藝 電
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區老齡工作;負責指導全區開展敬老助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老年人優待政策;負責老年大學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資助空巢老人的實施工作。
(九)區雙擁辦
區雙擁辦為青羊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和擁政愛民工作和負責全區雙擁資料及數據的統計考核;協調駐區部隊積極參與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各項雙擁工作任務。
(十)區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主 任:王文
認真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按照政策規定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努力為他們辦實事;負責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各項經費預算及編制;負責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離退休費的發放及調整;開展經常性的走訪慰問工作,及時了解軍休幹部的思想、健康、生活等情況;努力創造條件,加強組織領導,發揮軍隊離退休幹部的作用;負責組織軍隊離退休幹部政治學習,開展各項適合老幹部身心健康的有益活動,使老幹部的日常生活融入社區。
(十一)區社區服務中心
主 任:李光明
根據廣大民眾和社區成員的需要開展各項服務,實現社區服務的信息交流與社區服務資源的共享,拓展社區服務領域。同時,引導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強化功能、完善服務,提高為社區和社區居民提供快速便捷、多層次、全方位服務的水平,完善社區服務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充分發揮其示範、輻射、引導、管理的職能。
(十二)區救助管理分站
負責人:王崗
指導街道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管理;對未成年人實施保護性救助。
(十三)區愛心慈善會
區愛心慈善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眾互助、互濟非盈利的社會團體。本著扶貧濟困、安老助殘的宗旨,通過多形式、多渠道籌集資金,為社會特困群體提供各種形式的幫助。資助本區慈善設施的興辦和改造,協助政府做好社會救助,促進社會穩定和慈善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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