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湖鎮建設管理服務所,位於青湖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湖鎮建設管理服務所
- 工作職責:9條
- 性質:管理服務所
青湖鎮建設管理服務所工作職責
1、受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在業務上接受縣建設、規劃、交通部門的指導、監督,獨立行使依法管理的職責,不受干擾。
2、貫徹執行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鎮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修編工作;做好鎮域總體規劃、鄉村總體規劃及區域性規劃。
3、負責全鎮各類房屋建設的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116號令》、《江蘇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連雲港市村莊規劃建設與用地管理暫行辦法》、《連雲港市城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行辦法》,核發選地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村民房屋所有權證。
4、審批村鎮工業、民用建築設計,審核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監督檢查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5、加強村鎮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規劃管理,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工程性質變更和新建、改建、擴建中違反規劃要求的,及時查處、限期糾正,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建房糾紛。
6、指導並監督檢查村鎮的房屋、公共設施、村容鎮貌的管理工作;
7、做好村鎮規劃管理、培訓和宣傳工作,提高規劃管理水平,增強居民規劃意識,維護規劃的權威性。
8、負責對行政村規劃建設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年度考核等工作。
9、做好村鎮建設資料、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村鎮建設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