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成立於2018年5月,為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的派出機構,行使縣級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西平地區檢察院行使職權範圍為青海省全部監獄,辦公地點設在西寧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
- 簡稱:西平地區檢察院
-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 隸屬:青海省人民檢察院
- 管轄區域:青海省
- 職權範圍:監督全省監獄刑罰執行活動
- 駐地:西寧市崑崙東路180號
歷史沿革,設立背景,名稱來源,
歷史沿革
2017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設立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為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的派出機構,行使縣級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2018年5月18日,根據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相關批覆和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籌建成立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實施方案》,經過前期籌建,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正式掛牌成立。
設立背景
進一步推進青海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專業化、規範化發展,整合原西寧市南灘地區人民檢察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派駐柴達木監獄檢察室、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派駐門源監獄檢察室,設立由省人民檢察院派出的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統一履行對全省監獄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職責。
名稱來源
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名稱應代表全省區域,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設定派出人民檢察院的規定》中關於“派出人民檢察院的稱謂”的要求、借鑑兄弟省份相關檢察院的取名規則,取古代管轄青海的舊稱“西平”兩字,同時“西平”更帶有“公平”、“平安”的字面語義,故命名為青海省西平地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