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總工會

青海省總工會

中國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工人階級民眾組織,是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青海省總工會是全省各級工會和各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青海省總工會成立於1950年6月10日。下轄8個市(州)總工會,43個縣(市、區)總工會和3個行委工會辦事處,29個省級產業(系統)工會,15個直屬工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總工會
  • 機構屬性:民眾團體
  • 所在地區:青海省
  • 黨組書記:陳志忠 
主要職責,省總領導,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大局,貫徹執行全省工會工作的方針、任務。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省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履行好維護職能。
(三)對有關全省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和協調,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法規、規章、制度、措施草案的擬定;對侵犯職工權益的重大事件參與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組織指導全省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建立健全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為主要內容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
(五)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州(地、市)及省級產業、直屬工會的領導幹部;監督、檢查省級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全省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各產業、直屬和地方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國、全省勞動模範以及“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提出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負責工會組織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總領導

馬吉孝,省委常委、省總工會主席
李忠,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常偉寧,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巡視員
吳有禎,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韓生華,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祁維正,省總工會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總工會機關紀檢監察組組長
吳建軍,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蒲勤,省總工會黨組成員、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女職工委員會主任
劉書傑,省總工會副主席(掛職)
范廣勤,省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安永明,省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省總機關的政務、事務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部門工作關係;組織協調省總工會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做好文秘、信息、檔案、保密、統計、信訪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組織部
協助地方黨委搞好市(州)及省級產業、直屬工會的換屆選舉、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協管工作;加強全省工會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省總工會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財務部(掛資產監督管理部牌子)
負責研究制定全省工會財務、資產管理工作制度;負責省總工會本級工會經費預決算,審批市(州)總工會、省級產業工會、省總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經費預決算;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省工會財務和工會資產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經濟技術部(掛青海省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青海省職工技術協會辦公室、青海省職工對外交流中心牌子)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開展民眾性勞動競賽活動;承擔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推動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技術協作、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工會對外(境)交流與合作工作。
權益保障部(掛青海省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參與制定涉及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勞動爭議等切身利益的法規、政策;參與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開展工會幫扶救助、就業創業、法律援助、人文關懷等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基層工作部(掛青海省廠務公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省工會“三基”建設工作,加強“職工之家”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職代會、廠務公開、職工董事監事制度;健全各級工會與政府(行政)聯席(聯繫)會議制度和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
宣傳教育部
制定全省工會工作宣傳規劃,組織協調重點工作的宣傳活動;負責職工民眾思想狀況的調查研究,開展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文化、體育活動,推進工人文化宮(俱樂部)和“職工書屋”建設;負責職工志願服務、職工志願者協會的指導管理工作。
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省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經審會全體會議的籌備和組織工作;負責對省總本級、市(州)總工會、省級產業工會、省總直屬工會的經費審計工作;開展對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業務指導。
研究室
負責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和工會工作法規政策的調查研究;起草省總工會主要領導講話和重要文稿工作;協調組織重要課題的調研工作;負責《青海工運》的編輯、交流工作。
網路和社會工作部
負責全省工會網路信息化建設,推進工會“網際網路+”工作;培育網路工作者隊伍,負責工會網路輿情監控、風險防控和輿論引導機制建設;聯繫和引導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推動社會綜合治理。
機關黨委(掛機關紀委牌子)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黨員幹部教育、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機關省總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青海省教科文衛體工會
負責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等行業工會工作。
青海省能源化工機冶工會
負責化工、能源、重工、機械、冶金行業工會工作。
青海省財貿工會
負責商貿產業、省級國稅、地稅、工商、海關、旅遊等系統工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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