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概述,職能,
概述
在省編委的領導下,負責全省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日常工作的職能部門,既是省委工作機構,也是省政府的工作機構,列入省委序列。
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並監督執行全省機構編制管理政策規定。統一管理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研究擬訂全省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並監督實施省級黨政群各部門和市(州)黨政群機關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省各級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省委各部委之間、省政府各部門之間、省委各部委與省政府各部門之間、各部門與市(州)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各部門以及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市(州)黨政群機關處級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全省市(州)、縣機構編制分類工作。核定縣(市、區)、鄉(鎮)黨政群機關的行政編制總額以及縣(市、區)的領導職數,負責各類專項編制的分配與管理。
(五)審核駐省外和市(州)、縣駐寧辦事處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參與中央駐省垂直管理部門的機構改革工作,核定和管理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及其直屬機構的人員編制和處級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定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省級黨政群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以及人員結構、經費形式;負責事業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項;審核市(州)、縣、鄉(鎮)事業編制總額;指導、協調市(州)、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制定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負責全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省屬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
(八)監督檢查全省各級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情況;負責機構編制的統計、信息工作;審核由省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人員編制及變化情況;組織指導全省機構編制部門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
(九)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