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領導班子,曾任領導,機構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對外文化聯絡處),政策法規處(著作權管理處),財務處,文化產業處(科技處),藝術處,公共文化處,非物質文化遺產處,文化市場處,新聞出版管理處,印刷發行管理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駐廳紀檢組,直屬單位,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業的政策,起草有關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調控新聞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推進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擬訂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負責推進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業的交流與合作。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動。
(六)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對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九)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監管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擬訂文化和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業科技進步及信息化建設。
(十一)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工作。
(十二)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活動、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三)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印刷業的監管,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省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駐青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四)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批和監管。
(十五)指導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等工作,監督、協調文物保護的重要事項。
(十六)制定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指導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搶救和發展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曹萍 女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著作權局)廳長(局長)、黨組書記
李加曲 男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著作權局)副廳長(副局長)、黨組成員
司才仁 男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著作權局)副廳長(副局長)、黨組成員
張承偉 男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常建明 男 省紀委派駐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周斌 男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著作權局)副廳長(副局長)、黨組成員
孔蓉 女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副廳長(援青)、黨組成員
祁正賢 男省文化新聞出版廳黨組成員
馬文輝,副巡視員
曾任領導
高玉峰: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廳長。
康海民 男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著作權局)副廳長(副局長)、黨組成員
呂霞 女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著作權局)副廳長(副局長)、黨組成員
扎西 男 省文化新聞出版廳副巡視員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設14個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辦公室(對外文化聯絡處)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負責信息、保密、督查、信訪和機關行政事務等工作;歸口管理對外、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文化和新聞出版行業外事工作;組織、管理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政策法規處(著作權管理處)
承擔全省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政策法規研究、立法建議和普法工作;起草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法規、規章草案;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負責全省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等工作;承擔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擬訂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的規章並監督實施;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為作者、其他著作權所有者和使用者提供著作權諮詢與服務;負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財務處
管理文化和新聞出版行政事業經費;負責文化和新聞出版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文化和新聞出版事業專項經費;指導規劃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負責中國小漢藏文教材的核價工作。
文化產業處(科技處)
擬訂全省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文化和新聞出版產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監督重大文化和新聞出版產業項目實施,組織重大文化產業展會和書報刊展覽,負責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產業的交流與合作;協調國家重點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業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業科技信息化建設;指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
藝術處
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和地方特色的文化藝術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省直藝術表演團體發展規劃,指導其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藝術人才建設規劃,指導藝術教學工作。
公共文化處
擬訂全省社會文化事業發展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法規、規章;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和特殊群體文化工作;指導各級圖書館、村文化室和文化館(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及其事業發展;組織實施全省“農(牧)家書屋”工程、社區書屋工程的建設工作;指導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引導民眾自辦文化發展。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省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法規、規章;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組織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其傳承人、保護傳承場所的評審、申報等工作;指導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建設;指導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宣傳等工作。
文化市場處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監管營業性演出、娛樂、藝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手機音樂市場,網際網路文化產品(網路遊戲、網路動漫、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擬訂動漫遊戲發展規劃,對動漫產業基地、項目、會展進行扶持和監管,指導文化市場行業協會工作;監管民間藝術表演團體、民辦機構演藝活動;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新聞出版管理處
擬訂圖書、報紙、期刊、音像、電子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和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畫審核和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統一管理書號、刊號、版號,查處違紀違規違法出版活動;負責出版單位的設立、登記、變更和註銷工作,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對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批和監管;負責全省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及省內記者站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古籍出版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組織對圖書、報紙、期刊、連續性內部資料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審讀審聽審看。
印刷發行管理處
擬訂全省印刷業和書、報、刊發行業的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和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出版物印刷、複製和發行的監管工作,查處違規印刷經營活動;負責審批印刷業和書、報、刊發行業的設立、登記、變更和註銷工作;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印製、發行工作。
人事處
承擔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擬訂文化、新聞出版行業人才建設規劃;配合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駐廳紀檢組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確定的任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的工作職責,在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統一領導下,全面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完成紀檢、監察兩項任務。
直屬單位
·青海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青海省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青海省新華發行(集團)有限公司
·青海新華印刷廠(青海民族印刷廠)
·青海人民劇院
·青海省文物商店有限責任公司
·青海省外文書店
·青海省工藝美術廠有限責任公司
·青海省印刷產品質量監測站
·江河電子出版社
·青海省平弦保護傳承中心
·青海省花兒藝術研究院
·青海省民族語動漫發展中心
·青海省文化館
·青海省馨廬文物管理所(青海省民俗博物館)
·青海省工藝美術保護管理辦公室
·青海省文物管理局
·中國青海柳灣彩陶博物館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青海省藝術研究所(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青海省文化藝術職業學校
單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