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商業聯合會

青海省工商業聯合會,又稱青海省商會,成立於1954年10月,省工商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省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省工商聯依照法律按國家行政區劃設定組織機構,現有縣級以上地方組織41個,基本形成覆蓋全省的組織網路。工商聯會員分為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截至2008年末,全省共有工商聯會員12217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工商業聯合會
  • 別稱:青海省商會
  • 時間:1954年10月
  • 實質: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
組織簡介,職能簡介,領導信息,

組織簡介

省工商聯是統一戰線性質的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和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是人民政協的組成單位之一,在全省政治經濟生活和社會發展發揮了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基本任務是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主要職能是: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會員共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當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引導企業會員不斷推進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文化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走科學發展道路;密切與會員的聯繫,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支持企業會員開展黨建工作和工會建設,積極參與勞動關係協調工作,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為會員提供培訓、融資、科技、法律、信息諮詢等服務,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增強與港、澳、台地區和國外工商社團及工商界人士的聯繫與交往,為國家對外開放、企業“走出去”服務;按照“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相統一的原則,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等。新時期工商聯的主要作用是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過程中的協調作用、在我國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50多年來,青海省工商業聯合會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團結、幫助、教育、引導”方針,積極參政議政、建議獻策,穿針引線、招商引資,面向會員、開展服務,廣泛聯絡、深交朋友,吸收會員、發展組織,致力於溝通黨和政府與工商企業、工商業者的聯繫,引導會員“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在改革開放的總方針、總政策的指引下,青海省非有制經濟得到迅速增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規模不斷壯大、實力不斷增強、結構不斷最佳化、素質不斷提高,為繁榮城鄉經濟、增加財政收入、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最佳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成長、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全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職能簡介

一、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
二、密切與會員的聯繫,暢通反映意見建議的渠道,表彰宣傳他們中的先進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
三、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引導會員共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自覺地把自身企業的發展與國家的發展結合起來,把個人富裕與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結合起來,把遵循市場法則與發揚社會主義道德結合起來,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當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熱心公益事業,投身光彩事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支持企業黨建工作和工會建設。
四、引導會員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強能源資源節約,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建立和諧勞動關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範經營、照章納稅,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五、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
六、為會員提供培訓、融資、科技、法律、信息諮詢等服務,提供對內、對外經貿交流服務,提供公共關係溝通協調服務,幫助會員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七、增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人士的聯繫,開展促進經貿合作和促進祖國統一的工作;增進與國外工商社團的交往,為國家擴大對外開放、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服務。
八、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增強凝聚力。
九、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領導信息

主席:匡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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