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獎勵實施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制先進地區的決定》是青海省人民政府2006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表彰獎勵實施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 發展目標責任制先進地區的決定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2004—2005年度,全省各地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科教興青”戰略,積極落實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 認真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面落實“兩免一補”各項政策,強化政府行為,堅持依法治教,較好地完成了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各項任務,使學校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職業教育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快,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質量明顯提高,為促進全省教育的跨越式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根據省人民政府與各地簽訂的2004—2005年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的獎懲辦法,經全面檢查和考評,省人民政府決定:
一、海東地區、西寧市、海西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突出,總評得分列前三名,予以表彰,頒發獎牌,並分別獎勵23150元、21925元、20850元;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良好,總評得分達到表彰獎勵條件,分別獎勵17165元、17025元、16825元、15405元、7325元。
二、西寧市城西區、海東地區互助縣、海西州都蘭縣、海南州貴南縣、海北州祁連縣、果洛州瑪多縣、黃南州尖扎縣、玉樹州稱多縣,在實施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任務中表現突出,授予實施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先進縣稱號,頒發獎牌,並各獎勵10000元。
以上獎勵經費總計219670元,從省級教育費附加中列支。
“十一五”期間是我省落實“兩基”攻堅任務的關鍵時期。希望受表彰的地區再接再厲,積極進取,爭取更大成績。全省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地區學習,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堅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促進全省教育的跨越式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屬檔案: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及獎勵資金(略)
根據省人民政府與各地簽訂的2004—2005年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的獎懲辦法,經全面檢查和考評,省人民政府決定:
一、海東地區、西寧市、海西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突出,總評得分列前三名,予以表彰,頒發獎牌,並分別獎勵23150元、21925元、20850元;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良好,總評得分達到表彰獎勵條件,分別獎勵17165元、17025元、16825元、15405元、7325元。
二、西寧市城西區、海東地區互助縣、海西州都蘭縣、海南州貴南縣、海北州祁連縣、果洛州瑪多縣、黃南州尖扎縣、玉樹州稱多縣,在實施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任務中表現突出,授予實施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先進縣稱號,頒發獎牌,並各獎勵10000元。
以上獎勵經費總計219670元,從省級教育費附加中列支。
“十一五”期間是我省落實“兩基”攻堅任務的關鍵時期。希望受表彰的地區再接再厲,積極進取,爭取更大成績。全省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地區學習,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堅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促進全省教育的跨越式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屬檔案: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及獎勵資金(略)
2004—2005年度,全省各地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科教興青”戰略,積極落實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 認真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面落實“兩免一補”各項政策,強化政府行為,堅持依法治教,較好地完成了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各項任務,使學校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職業教育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快,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質量明顯提高,為促進全省教育的跨越式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根據省人民政府與各地簽訂的2004—2005年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的獎懲辦法,經全面檢查和考評,省人民政府決定:
一、海東地區、西寧市、海西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突出,總評得分列前三名,予以表彰,頒發獎牌,並分別獎勵23150元、21925元、20850元;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良好,總評得分達到表彰獎勵條件,分別獎勵17165元、17025元、16825元、15405元、7325元。
二、西寧市城西區、海東地區互助縣、海西州都蘭縣、海南州貴南縣、海北州祁連縣、果洛州瑪多縣、黃南州尖扎縣、玉樹州稱多縣,在實施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任務中表現突出,授予實施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先進縣稱號,頒發獎牌,並各獎勵10000元。
以上獎勵經費總計219670元,從省級教育費附加中列支。
“十一五”期間是我省落實“兩基”攻堅任務的關鍵時期。希望受表彰的地區再接再厲,積極進取,爭取更大成績。全省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地區學習,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堅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促進全省教育的跨越式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屬檔案: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及獎勵資金(略)
根據省人民政府與各地簽訂的2004—2005年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的獎懲辦法,經全面檢查和考評,省人民政府決定:
一、海東地區、西寧市、海西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突出,總評得分列前三名,予以表彰,頒發獎牌,並分別獎勵23150元、21925元、20850元;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完成《目標責任書》任務成績良好,總評得分達到表彰獎勵條件,分別獎勵17165元、17025元、16825元、15405元、7325元。
二、西寧市城西區、海東地區互助縣、海西州都蘭縣、海南州貴南縣、海北州祁連縣、果洛州瑪多縣、黃南州尖扎縣、玉樹州稱多縣,在實施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任務中表現突出,授予實施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先進縣稱號,頒發獎牌,並各獎勵10000元。
以上獎勵經費總計219670元,從省級教育費附加中列支。
“十一五”期間是我省落實“兩基”攻堅任務的關鍵時期。希望受表彰的地區再接再厲,積極進取,爭取更大成績。全省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地區學習,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堅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促進全省教育的跨越式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屬檔案:全省第六輪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及獎勵資金(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